小涧镇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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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总支(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大力宣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亮点和突出成绩,提升小涧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调动广大镇村干部写新闻、抓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制定镇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一、宣传重点
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内容必须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正面宣传和引导,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典型、新经验、新成就,坚持在挖掘新亮点、树立新典型、打造新形象上下功夫,确保多出新闻精品力作,勤上大报、大刊、大台,努力提升小涧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具体要求
信息报送要注重实效,注重质量,注重把握好热点重点,注重实事求是,不夸大不拔高。报送的信息应真实可靠,信息中的`数据事例要力求准确。文字表述要主题鲜明、言简意赅。上报的信息应有一定深度,要做到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字数一般控制在300-500字以内。
三、任务目标
各村、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写,形成全员做好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镇直单位每月至少完成1篇通讯报道信息。
四、稿费标准
对报送的信息、稿件,被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县级信息网站或报刊采用的,实行分级奖励制度。奖励标准为:1、国家级:国家级网站及国家级刊物,每篇奖励400元,凡被《人民日报》采取的,每篇奖励500元;2、省级:省级网站及刊物每篇奖励100元,凡被《安徽日报》采取的,每篇奖励300元;3、市级:市级网站及刊物每篇奖励40元,凡被《亳州晚报(蒙城周刊区域版)》采用的,每篇奖励80元;4、县级:县级网站及刊物每篇奖励20元。
五、奖励兑现
凡不能提供证明的一律不予奖励;一稿多用的就高奖励,不重复计奖;在各媒体刊播的有偿稿件一律不予奖励;多人合作的只奖励第一署名人,由合作者协商分配。稿费每半年兑现一次,由撰稿人持信息报道原件(两人以上发表只能由一人申报)向镇宣传办申报,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经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发放。一月统计,半年兑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