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制俱乐部章程范本
一. 总则
1.为了给崇尚健康消费的中外各界人士提供休闲渡假、观光娱乐及体验瑶乡文化的活动场所和机会,提高生活品质,发起组建本俱乐部,特制定本章程。
2.俱乐部名称:
中文名:城乡居休闲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英文名:
3.本俱乐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团法人组织。
4.本俱乐部由广西XX乡村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主办,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领导监督。
5.俱乐部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全体会员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和管理。
二. 俱乐部地址、规模、范围
1.俱乐部地址: ,邮编: 。
2.俱乐部实行会员制,俱乐部提供的一切服务优先由会员享用。
3.俱乐部暂不限定名额。
4.俱乐部活动范围:XX公司名下所有乡村旅游景点及合作景点 。
三. 会员
1.会员资格。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或外国公民;
(2)品行端正和具有良好财务资信;
(3)能理解本章程并自愿遵守。
※特别规定:合法取得XX公司所开发的乡村旅游项目下的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办理相关入会手续后,成为俱乐部金卡会员(以下简称"产权金卡客户"),俱乐部不得无故拒绝。
2.会员组成。
(1)金卡会员。
会员证一张,记名会员卡(主卡)一张,不记名附卡二张。
(2)银卡会员。
会员证一张,记名会员卡(主卡)一张,不记名附卡一张。
不同类会员享有不同的会员权利。
3.入会手续:
(1)填写入会申请表格并附身份证、照片及其他文件;
(2)经俱乐部理事会审核;
(3)批准入会,签订入会合同,缴妥入会费及首年年费;
(4)发给会员证卡,成为正式会员。
4.会员的基本权利:
(1)不同等级会员享有不同的优先、优惠权利:
a.金卡会员:
b.银卡会员:
(2)会员享有入会合同、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3)享有俱乐部提供的各种服务;
(4)享有俱乐部提供的信息和活动;
(5)对俱乐部管理有监督、建议和批评权;
(6)按本章程规定转让会籍的权利。
5.会员的基本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2)按时缴纳规定的`管理年费或其他费用;
(3)遵守本章程、入会合同,服从理事会决议;
(4)接受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5)记名式主卡不得私自转借使用;
(6)会员对其主卡、附卡之持卡人在俱乐部之一切行为负责。
6.会籍转让:
(1)会员持有会籍 个月后方可转让;
(2)由原会员和新会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经俱乐部理事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3)会员转让时,新会员向原会员支付转让费,并由原会员向俱乐部缴纳入会费 %的手续费;
(4)会员转让的盈亏责任归原会员。
7.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俱乐部理事会经决议有权作出予以警告、停籍、除名的处分:
(1)违反俱乐部相关规定及入会合同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有损俱乐部名誉及利益,或破坏俱乐部秩序;
(3)延迟缴纳年费或其他费用的;
(4)其他应当处分的行为。
对除名的会员收回会员卡,已交入会费和年费等不予退还,该会员资格向新会员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