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晚婚婚假新规定
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一系列将深刻影响你我生活的重要法案。首先就是大家一直都很关心的全面二孩政策终于落地,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中国首部反家暴法也在此次会议上正式面世,明确定义家暴行为,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的法律也同时在此次会议上得到通过
一、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就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通过此次修法,中国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新法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二、晚婚假正式取消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今天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此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张春生表示,此前我国采取的是鼓励晚婚晚育的政策。不过,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鉴于婚育形势,本次计生法修订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来的晚婚假随之取消。
三、增加产假天数
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等福利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全面两孩元旦施行后,夫妻可延长产假。
同时,修正法草案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这意味着全面两孩元旦施行后,不再强制夫妻结扎。此外草案还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四、取消晚育护理假
国家全面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后,恨不得把与“晚婚晚育”相关的'词语从字典中删除,所以取消了晚婚假、晚育假后,晚育护理假也应随之取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以上海为例,男职工的晚育护理假为3天。这3天会真的没有了吗?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再预测一下,地方立法会修改,取消晚育护理假,然后修改成“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的,享有3天陪护假”等内容,甚至这个天数还会增加,比如7天之类,鼓励生育二胎嘛。
通过以上分析,我想大家应该明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后,各省市地方人大也将纷纷修改地方性条例,“增加婚假天数,取消晚婚假”、“增加产假天数、取消晚育假”、“增加陪护假、取消晚育护理假”。然后,只要是合法生育,不管一孩、二孩,享受同等假期待遇。
五、失独家庭扶助继续保留
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现行计生法规定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措施以及对失独家庭的扶助等是否调整,是该法修改过程中的一大焦点。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扶助的失独家庭,将继续获得扶助。
上述问题主要涉及原法第二十七条,新法将该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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