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

时间:2021-08-31

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

  为明确了资产清查的工作目标、清查基准日和清查范围,各地相继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1

  为认真贯彻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的统一部署,按照《2016年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应县财政局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党校一楼举办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业务培训会。

  培训会就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盘点要求、固定资产配置和处置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应县财政局还邀请了朔城区会计函校老师对资产清查信息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了现场演示讲解,并对2016年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表编制进行了技术指导。

  通过培训,参会人员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将会对全县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进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2

  为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6月6日下午,月塘镇财政所组织召开了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算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站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启动,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清查核算工作不重不漏,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凡有意瞒报、虚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清查核算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3

  6月21日,灌南县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占超,县财政局局长徐开明出席本次会议。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和财务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截至2014年底,从资产年度报表上看,该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已达到38.9亿元,管好、用好这部分规模庞大资产的首要前提是“家底要清”。上一次全国性的资产清查工作是在2007年开展的,距今已近十年。这十年间,该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项改革快速推进,全县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资产的种类也日益繁多、结构更是日趋复杂,对全面加强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李占超指出,开展资产清查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举措,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前提,是深入推进厉行节约的必然要求。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迅速建立资产清查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长效措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同时,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本次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还详细解读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等作了部署。

  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4

  6月3日,江苏省水利厅在南京召开厅系统资产清查工作视频会,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2016年厅系统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江苏省省水利厅副厅长陶长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单位狠抓基础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厅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资产处置程序日趋规范,管理手段不断创新,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14年底,厅系统资产全部纳入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单位人员情况、资产配置情况、资产对内对外使用情况、绩效管理情况、资产处置情况、产权交易情况等各类信息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资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其他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对全面系统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此次清查工作,会议要求要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组织和措施要落实。厅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层层分解责任;要结合本单位资产的规模、特点等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要选派思想素质高、熟悉财政、审计、资产管理、电脑操作的人员参加,善于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二是工作要求要落实。要抓住本次清查工作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确保“家底”查清查实,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三是责任和纪律要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各类资料,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要严肃纪律,防止“走过场”和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资产清查工作的严肃性。

  会议强调,要不断提升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实现长效管理。要着眼于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达到资产配置合理,资产使用高效,资产处置规范,绩效评价科学。

  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动态管理。各单位要以此次资产清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资产条形码管理和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完善基础数据,及时维护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为推进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紧密结合、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数据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实现精细管理。各单位要从预算编制入手,严把资产入口关,实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要落实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盘活存量资产的基础上,严控新增资产数量,防止国有资产闲置和财政资金浪费。要及时做好新增资产入账工作,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准确。要严格政府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控制采购风险。要规范资产处置,严格执行资产报废年限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确需报废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报批。要如实反映国有资产收益管理,防止违纪问题发生。

  四是突出基建项目资产,实现高效管理。建设单位应参照同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工程实际需要,配置建设期自用固定资产。要加强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使用、移交、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与运行管理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对工期较长、单项工程较多的项目,可先行办理实物资产移交,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依据《江苏省水利建设项目资产移交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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