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有限公司章程「最新版」

时间:2021-08-31

2016酒店有限公司章程「最新版」

  本文是由中国人才网自我鉴定频道为大家提供的《2016酒店有限公司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

  益,确认公司的法人资格,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__路__号。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万元。

  第四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系该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入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六条 公司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和卫生保护。

  公司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员工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七条 公司以强化现代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品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维护股东权益为企业宗旨。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餐饮业。

  第九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本公司股东以及他人提供担保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第二章 股东、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股东﹍﹍以﹍﹍出资,作价金额为﹍﹍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股东﹍﹍以﹍﹍出资,作价金额为﹍﹍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股东﹍﹍以﹍﹍出资,作价金额为﹍﹍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第十二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第十三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应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银行帐户。以实物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公司股本总额 %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章。

  第十六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要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时,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全部转让出资额后,其在公司中失去股东地位。

  第十九条 股东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十条 股东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并依法行使表决权;

  2、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3、依法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并可以优先购买其他

  股东的出资。

  4、按照出资比例取得红利。

  5、公司解散时,对公司进行清算,按照出资比例依法取得公

  司的剩余财产。

  6、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

  7、在公司增资时,有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8、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一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照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足额缴纳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与债务的责任;

  4、在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已投入到公司的资本;

  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

  2、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