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院系意见
申请助学金的同学需要院系的推荐意见,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国家助学金院系意见,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该生父母均为农民,且身有残疾,长年多病,不能从事农业生产,也没有一技之长,经济来源匮乏,家庭特别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尊师重教,学习认真,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农民身有残疾,长年多病,不能从事生产,经济来源匮乏,家庭特别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均为农民,经济来源单一,经济收入不多,家庭生活拮据,家庭经济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学习认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均为农民,经济来源全靠务农,经济收入不多,且家庭支出较大,家庭经济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在外务工,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工作,且经济收入低,家庭比较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尊师重教,学习认真,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xxx同学终位列专业前两名。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突出,每年寒暑假均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参与社会实践团队,获社会实践报告评比省级一等奖;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突出,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工作中积极进取、踏实创新,曾任班长、学院学生会副主席等职。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荣获多项校级奖励和省、市级荣誉。生活中严于自律、乐于助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该生父母均在外务工,因文化程度低,从事重体力工作,经济来源单一,且经济收入低,家庭比较困难。该生在校期间,学习认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相关知识:
国家奖助学金等评审材料填写要求及相关说明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学生申请和学校初审必须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 年版《(**-**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具体要求为: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3年秋季学期填表申请国家奖学金,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2-2013学年”,以此类推;
(4)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5)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6)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7)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雷同;
(8)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不少于100字。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9)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10)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1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理由”一栏的日期应在10月9
日以前(申请理由日期必须早于推荐理由日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院系意见”一栏,为院系公示5天后日期,统一填写10月16日。校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不包括在内。
(12)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13)“出生年月”填写规范为:××××年××月;
(14)“入学时间”填写规范为:2009级学生统一填写“2009年9月10日”;2010级学生统一填写“2010年9月18日”;2011级学生统一填写“2011年9月2日”;2012级学生统一填写“2012年9月7日”;
(15)“专业”填写必须严格按照《.院系规范名称及专业规范名称》填写
(16)“学制”填写规范为:×年
(17)“学习情况”中“实行综合考评排名”全部为“否”
(18)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填写规范:
“日期”填写格式为“××××. ××”;
“奖项名称”里必须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颁奖单位填写“青岛理工大学”;
2、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栏目日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理由一栏,日期统一填写10月24日,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系意见一栏,为院系公示5天后日期,全校统一填写11月1日。
(2)“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中的颁奖单位填写:国家奖学金的颁奖单位填国家教育部,励志、省政府奖学金的颁奖单位填山东省教育厅;助学金不应作为奖项出现;校内奖励颁奖单位统一填写为“青岛理工大学”
(3)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一栏不少于200字,推荐理由一栏不少于100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一栏不少于200字,推荐理由一栏不少于100字。上述材料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4)凡涉及填写学生银行卡号的项目,必须填写校内统一发放的银行卡号(一般为中行、建行),如学生有遗失或更换,必须第一时间经辅导员报给各校区资助中心。
(5)流程控制表填写要求:不得出现空白项,班内公示及学院审核意见,应填“公示无异议”等。评议小组不得少于10人。具体评定过程记录一栏需详细填写班会流程。班级评议认定结果一栏,奖学金评定须写清获奖人姓名及所获奖项,助学金评定应写明受助人姓名、受助档次。学院签章一栏须有副书记签章、团总支章。
(6)各系上报评定材料前,须对材料进行如下审核:各奖项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流程控制表、各奖项审批汇总表三表内容应保持一致。如有照片,则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需为同底版照片。
(7)各类申请审批表及汇总表的学院名称及专业名称填写,须参照《院系规范名称及专业规范名称》填写。如专业名称有变更,请联系资助中心修改。
(8)所有上报纸质材料手填处需用黑色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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