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时间:2021-08-31

中标通知书模板

  中标通知书范本

  (中标单位名称):

  经过(公司名称)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批准,现确定 贵公司为我司(招标工程名称)中标单位,请贵公司接到中标通知后在 小时内与(我公司接洽部门)接洽合同事宜。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批准:

  (公司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范本

  (中标单位名称):

  我单位的(招标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 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特此通知

  代理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确认):

  日 期: 年 月 日

  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

  备案登记号台建招备[ ] 号

  招标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中 标 人

  项目负责人(总 监)

  中 标 价 万元

  质量标准 工 期(交货期)

  备 注

  注:本通知书代替招标确认单,作为办理下道建设程序的依据。

  中标通知书回复格式

  关于XXX项目中标的回复函 XXXX公司: 感谢贵公司对我们的信任,我公司于X年X月X日收到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我公司将在X日内按标书的要求作出相应,与贵公司签订相应的合同,并履行合同中要求的义务。 XXXXX公司 X年X月X日

  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后果

  依照《招标投标法》第45条第2款“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对其废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依照《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法》第270条也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10条、第32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则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应当自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另行签订的正式的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时方为成立,并非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就成立;即中标通知书的发出,仅是招标投标阶段的结束和合同签订阶段的开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不依法履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义务,属于《合同法》第42条第3项规定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其依法应承担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

  上面的司法实践的判例和司法理论基本上都是一致的。首先,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任何一方悔标,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其次,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合同并不成立生效,悔标应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

  对于这种观点,即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合同并不成立生效,悔标应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以及悔标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通过对招标文件、投标标书和中标通知书法律性质的分析,根据《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的无条件承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人或者招标人悔标、拒不承认中标结果、拒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