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暂行条例》元旦起实施

时间:2021-08-31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6年元旦起实施

  《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正式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全国已有20多座城市探索居住证制度的背景下,《条例》的颁布令百姓戏称有了“全国版”居住证。这既是对部分地方实行居住证制度探索的肯定,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居住证制度将在全国落地,标志着实行了30年的以城市外来人口治安为重点的暂住证制度彻底地告别了历史舞台,更反映出户籍制度改革迈出的重大一步。

  一直以来,我国户籍制度在社会管理方面发挥了重大而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随着人口迁移和社会流动的加速,改革和优化户籍管理制度的需求逐渐显现。户籍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身份证明,其背后还承载着很多“福利”和“待遇”,在户籍不能轻易变动的情况下,背后的“福利”和“待遇”也不能动。这就与人员快速流动之间形成了张力和矛盾。比如“半城市化”现象,即农民已经离开乡村到城市就业与生活,但在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许多方面却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就是此类矛盾的一个具体体现。而对城市外来人口来说,个体求职、购房、职称评审、乃至生育等等领域遭遇的障碍,多少都与户籍有关。如今,“全国版”居住证解决的正是这个问题,体现的正是户籍制度改革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变化。

  近一段时间,中央提出供给侧改革的新思路。从今年四季度开始,国务院也果断启动搞活经济、释放活力的新一轮改革。这轮改革旨在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时发力。由此,我们不难体悟,《条例》之颁行,也是力推供给侧改革的有为之举。个体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劳动力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一个事关构成社会最基本单元的管理制度的优化,所能够释放的能量也必然是深远而巨大的。

  比如助力新型城镇化。目前我国城镇化率约为54%,相比发达国家80%左右的城市化率,未来我国城镇化的发展空间依然显著。如何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有许多绕不过去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看到的留守儿童问题、城市认同问题、流动人口带来的城市治安管理难题等,都是具体体现。“全国版”居住证的推行,将会让人们更少一些“漂泊异乡客”的喟叹、更多一些“此心安处是吾乡”的获得感,也将成为助力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的社会制度。

  又如推动引领经济新常态。新常态下,创新创业价值益显。让人们更主要地凭能力而不是户籍身份等外在因素参与竞争,是推动创新创业的重要原则。创新创业往往需要人员流动。假如因流动产生的医疗、就业、子女教育等问题无法解决,无疑会削弱创业激情;创业者创造的价值若无法在该地兑现,也会对创新产生阻碍。从这个角度看,居住证在全国范围的推行,不仅仅推进公平,将给人们一个更稳定的流动预期,更可以释放活力,促进效率提升。

  《条例》描绘出一幅以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改革“路线图”。《条例》实施还只是一个开始,在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能否支持?是否还会遇到什么问题?《条例》中所提出的“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将会有哪些扩容?这些都有待未来进一步检验和厘清,而不断发现新问题、推进解决新问题,也将使这幅改革“路线图”更加立体丰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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