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报告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报告怎么写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报告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厂于 ******年****月****日经****工商局核准登记,出资****万元,由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企业经领取营业执照后,经营状况不佳,为此经出资人研究,决定注销本厂。
(2)清算组成员由***、***、***三人于***年***月**日组成,***为清算组负责人。
二、清算开始日财产状况:流动资产为***元,固定资产为***元,长期待摊费用***元,无长期投资,无其他资产。资产合计为****万元。
三、清算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所有债权已于***年**月***日全部收回,企业无未收债权。
(2)债务处理情况:企业的债务已于***年***月***日由出资人负责清偿完毕。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所欠职工工资于***年**月**日全部付清。
(2)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税款于***年***月***日缴清。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企业的债务已于***年***月***日由出资人负责清偿完毕。
五、其他情况: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保存十年,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 出资人保证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厂清算组成员签名:(***、***、***)
投资人签名确认:(***)
***年**月**日
篇二: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注销库尔勒瑞鑫棉籽加工厂,并按《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于2007年5月23日在《库尔勒晚报》刊登注销公告,现由投资人赵保云、主管会计丁世杰对库尔勒瑞鑫棉籽加工厂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算。
经清算库尔勒瑞鑫棉籽加工厂资产总额:385968.52元,负债: 270413.78元,净资产为:115554.74元。本单位人员工资已结清,税收已结清。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库尔勒瑞鑫棉籽加工厂清算后的`净资产归投资人赵保云所有。
全体清算组成员签字:
阅读延伸: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二、申请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并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办理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6. 已实行“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按照原规定办理。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办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商窗口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六、联系电话:XXXXX
七、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2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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