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涨价通知
根据市场的调节关系而进行的价格调整,也是属于一种正常的行为哦。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物业费涨价通知,感谢您的阅读!
尊敬的业主/住户:
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的定价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由1.70元调为1.95元(含水利工程水价0.21元/吨),污水处理费每吨由0.80元调为0.90元。即自来水费由2.5元/吨调整为2.85元/吨。富丽锦城于本月(收取2011年2月水费)起以调整后的水费单价计收水费。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如您有任何疑问或咨询,请致电物业服务中心(电话:xxxxxxxx)。
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各位业主、租户:
根据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水务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对长沙市城区(不含望城区)供水价格,从20xx年2月1日起调整。
本大厦为商务写字楼,根据长沙水务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中的“行政事业”用水标准。物价局调价后“行政事业用水”基价为4.08元/吨,结合本大厦二次供水的实际情况,实际用水价格为:供水基价+(供水基价×用水损耗)+供水加压电费=4.08元+(4.08×8%)元+0.4元=4.8元/吨。
物价部门统一规定,从2月1日新价格执行之日起至第一次抄表期间的`水费,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时方可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注:本大厦已于2月2日执行了2月份第一次抄表,并已与各位业主、租户确认,后期水费按新的执行标准收取,不再另行通知。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用户:
您好!
对于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关照,**实业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在此深表感谢,在未来的日子里,还望能与您继续多多合作,携手前进。 自从跨进***年,受金融海啸的持续影响,各种费用快速暴涨,起初为了不影响客户们的正常运营,我公司将微薄的利润空间进行一而再的压缩……但至今为止,不断上升的成本所造成的影响也已经令我公司实在难以负荷。本着长期诚信合作、共同发展、共享利润的经营理念,为了我司的可持续发展并能更好的为贵司长期服务,鉴于目前的市场行情,考虑到公司的经营目标,经公司研究讨论,决定从*年*月*日起,提高各租赁公司租金,价格变更如下:
1. 各租赁公司库房仓储费每平方上调5元
2. 办公楼、宿舍、写字楼租金在原价基础上上调5% 涨价不是我们的意愿,此次调价实属无奈,为此对贵司造成的不便或工作上带来的困难深表歉意,同时希望得到您的谅解和支持!
特此函告! 顺祝 商祺
****物业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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