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公共设施管理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对公共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包括市政设施管理、供水设施管理、公交设施管理、园林设施管理、环卫设施管理等。下面为您整理的是公共设施管理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居民要自觉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严禁擅自开启一切公共设施的井盖、电箱门、水表总闸,如因装修或维修需要,必须先征得管理部门的同意,由管理部门派专人开关闸门、井盖。
三、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损坏、拆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
四、任何人不得砍伐、攀折花木、践踏草坪、向绿化地带倾倒污水杂物、焚烧纸屑和物品等。
五、 禁止在道路路面、人行道及楼梯平台等公共场所搅拌沙浆、堆放建筑材料和零星杂物。
六、禁止私自接引和改变各类管线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挖掘道路,如需要时必须报物业管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七、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禁止非专业人员或非管理人员随意使用,防止损坏系统的正常运行。无关人员不得调看监控录像。
八、对违反本规定者将依法责令修复,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为搞好村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管理,更好地方便村民的工作与生活,特制订本规定:
一、村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为全体村民共同使用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或占用,严重违反者递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村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分有偿和无偿两类,使用有偿设施时,应按价交费,并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三、要自觉维护公共配套设施内的各种设施,遵循各种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破坏,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四、公共场所内只能进行健康、合法的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否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在使用有关公共配套设施时,大家要互相尊重、文明使用、不得推拉、抢争,不得高声喧哗。
六、公共配套设施内要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乱划,违者除负责清理、恢复原貌外,还处以一定的罚款。
七、由专人对村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公用设施设备能正常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