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第18届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主题,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15周年,又适逢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各地各单位应以开展第18届推普周活动(2015年9月14日至20日)为契机,紧扣本届推普周"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的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推普周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二、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是集中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推普周活动的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证和便利条件。各地在做好城市推普工作的同时,加大农村地区的推普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要创新宣传手段和服务方式,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方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节俭举办本届推普周的各项活动。
三、推普周活动要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并努力拓展新的空间。各地各单位可与教师节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延长宣传实效。各地要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带动全社会普及并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尽快制订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后对活动成效及时总结。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含照片)于9月 25日前报市语委办。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7日
【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