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人员调整请示
县委:
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X年年初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高度集权、高度负责、高效运转的总要求,积极开展工业园区规划、招商引资项目编制、企业的协调服务等工作,对全县工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强力推进工业强县战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现就调整和充实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如下建议:
一、工业经济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县工业经济(循环经济)规划、布局,对全县工业经济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服务,实行高度集权、高度负责、高效运转的服务制度;
(一)研究提出全县工业经济(循环经济)发展战略、重大问题和重点政策的建议;
(二)拟定全县工业经济(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全县重大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的论证,并督促实施;
(四)研究提出全县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及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建议;
(五)指导全县传统产业深化改革,推进传统工业企业的升级换代工作,提出产业集群和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建议意见,推进工业与其他相关产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发展、改革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重点调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时解决重点产业、行业、企业发展,以及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对重点项目实行挂帮制,组织专门机构跟踪服务;
(八)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充实县工业经济(循环经济)领导小组人员,县工业经济(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工业的副县长担任,县工业经济(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经济局局长担任,县工业经济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县国土、环保、建设、发改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
三、工业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围绕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能,对本单位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积极协助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二)负责对分工范围内有关支持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建议意见;
(三)对需提交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有关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书面材料;
(四)对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若涉及本单位职能职责,应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办法;
(五)负责帮助企业作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议。
四、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处职责
(一)综合协调处:
1、负责拟定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工业经济(循环经济)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督办;
3、负责会议组织、外出考察和综合性文稿、报告的牵头起草、审核工作;
4、负责信息收集和宣传报道;
5、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的.督导及日常联系工作;
6、负责重点工业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协调、指导、督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督促落实县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园区和项目规划处:
1、负责对全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规划,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园区管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调整工作;
2、负责协助处理企业的供水、供电、通讯、供气、供热等工作;
3、协助园区管委会并参与对园区的管理,对违法、违章建筑给予依法查处;
4、结合全县资源实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牵头开展全县产业规划、项目库建设等工作;
5、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对工业项目进行筛选和初步论证,围绕全县工业经济总体规划确定可行性项目;
6、提出重点工业项目挂帮工作建议意见;
7、负责规划资料、图纸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8、做好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商引资处:
1、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国家、省、市、县招商引资各项政策,提出招商引资工作措施建议;
2、牵头拟定全县工业经济年度招商引资计划;
3、负责汇总重点项目,掌握项目动态,研究分析产业及招商引资项目运行情况;
4、负责工业项目的整体策划和整体包装,编制项目策划书;
5、对招商项目推介及招商项目洽谈等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具体招商活动;
6、负责与客商进行联络,及时传递招商引资项目相关信息;
7、负责建立招商网络,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库;
8、负责有关招商政策的调研和相关政策的起草工作;
9、负责与各大金融机构保持紧密关系,保证融资渠道畅通,完成上级下达的融资任务;
10、负责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为项目投资客商办理相关手续;
11、负责项目落地后建设全过程的服务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运营调度处:
1、调度工业企业运行情况,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
2、协助相关部门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应和供需衔接;
3、及时了解全县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介入,协调解决;
4、及时掌握已落地项目的建设进度,对在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介入,协调解决;
5、及时掌握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进度,指导、监督工程质量;
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处在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相关处负责人分别由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选任,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工业经济局实行局、办“合署办公”,不足人员建议由县委组织部从重庆挂职干部中选调一批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充实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调人员工作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由原单位负责,差旅费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年度工作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