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守则

时间:2021-08-31

安全守则

  关于安全有什么守则,下面主要为大家整理小学生安全守则,员工安全生产守则,车间安全生产守则,欢迎阅读!

  小学生安全守则

  1、认真学习安全防范常识,掌握安全防范和自救自护方法,牢记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救护电话“120”;

  2、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逃学、不迟到、不早退,中午注意午休,不提早到校;

  3、有事、有病不能来校上课,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如放学迟回家,应及时告诉家长并与老师联系;

  4、不在教室内、走廊、楼梯等处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或做游戏;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超载车、无牌无证车、车况破旧车和人货混装车。上下车时多注意,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不在马路上追赶打闹,确保自身安全;

  6、慎重交友,不与陌生人、社会闲散人员或品行不端人员交往;

  7、爱护教室内设施,注意用电安全,做好防雷击、防暴雨、防洪涝等的侵害;

  8、注意活动安全,不私自到河边玩耍,不私自下河游泳,不爬高走险,不到公路边、建筑工地、生产区等地玩耍;

  9、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带零食、零钱进校园;不炫耀自己有钱,以防被不法人员跟踪而发生不测。

  员工安全生产守则

  1、所有生产员工都必须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思想,自觉地遵守各类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工作时间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3、工作时间严禁打闹、睡觉、说笑,喝酒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工作岗位,不准将小孩带入工作岗位。

  4、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他人设备,新员工未经考核和批准,不准独立操作。

  5、操作旋转机械时,严禁戴手套;高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起重、吊运、搬运作业频繁的场所,操作者和周围作业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投扔工具、材料。

  6、生产现场作业时不准赤膊,不准穿拖鞋,女工不准穿裙子,操作机床留长发的女工上班时必须把头发盘起来。

  7、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指示器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准随便拆除。须经常检查或定期核验,并做好周检查、月核验,保证完好、安全有效。

  8、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装拆、修理电气线路和移动电器设备。

  9、变、配、发电房,空压机站房等场所,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严禁入内。

  10、不准在车辆行驶时爬上、跳下;严禁非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厂区内机动车辆必须限速行驶。

  11、作业场所的消防通道和物流通道务必整洁畅通。

  1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应稳妥安全的堆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超高,有抖落隐患。

  13、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并清理好场地后方可离开。

  14、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安委会。

  15、从事特定技能的岗位,除持有政府部门或机构核发的资格证、或通过本厂的培训考核外,厂牌上必须有“合格上岗”标识,方可操作,无证者不得独立操作。

  车间安全生产守则

  为确保职工生产安全,确保工厂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守则》。本守则是通用性的安全制度,是各个工种岗位安全生产的最基本要求,工厂全体员工除认真执行本工种岗位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外都必须遵守本守则。

  一、工厂各级负责人员都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进行生产的同时,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予以高度重视,职工加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做到工厂月查,工区周查,各岗位和工人日查。

  二、凡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遇有严重危及人生安全和生产设备安全的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征求处理意见进而及时处理。

  三、新进厂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员工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安全生产的几个不准:

  1、不准穿凉鞋、高跟鞋、裙子、短裤上班,不准赤膊上班。

  2、上班前不可酗酒,上班时不准嬉闹。

  3、不准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

  4、不准堵塞车间划定的安全通道和厂区道路。

  5、不准在设备开动时擦拭设备和离开岗位。

  6、不得违章操作任何设备。

  7、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认真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安全防护、安全附件、安全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保持设备润滑良好和通风良好。

  8、一切用电动设备与电动工具,绝缘必须良好,接地或接零可靠,非持证电工不得任意拆装和修理电气。

  9、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电气联锁装置,监测仪表需标记安全色标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非法占用,并经常检查和定期交验,必须保持其良好状态。

  10、不得任意开动和使用他人管理的设备和工具,设备检查时应停电挂牌或派人监护,检修完毕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触电时方可合闸。

  11、不得在悬挂物下走动及工作,多人操作时必须以一人为主,协调工作。夜班、加班,某些特殊工种作业时必须二人以上一起工作。

  12、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气体等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记,并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3、搞好文明生产、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废料等必须堆放整齐,且定点堆放,不超高,保持车间通道整洁和畅通无阻。

  14、严格做好交接班,动力设备和关键设备应认真填写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工作完毕后,要切断水电气源,熄灭火源,清理场地。

  15、发生事故及重大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和公司财产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厂部。

  附则《行车“十不准”》

  1、行车有故障不准吊;

  2、吊绳、吊钩、吊耳未紧固,未挂牢,绝不准吊;

  3、试吊发现吊绳受力不均不准吊;

  4、吊物未脱上下四周围定物不准吊;

  5、不准斜拉歪吊;

  6、吊绳打结、扭绕、不准吊;

  7、吊物上面站人或有其它易滑物不准吊;

  8、还有未撤离的人员不准吊;

  9、夜间照明不足、视线不清不准吊;

  10、无人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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