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健康绍兴”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文明素质,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营造学科学、讲健康、爱生活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进机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市级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周一夜学等时间开展活动。市卫生计生委收到《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表》(附件2)后,将派高年资优秀健康教育师资力量到各单位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二、活动内容
1、进行健康体检结果分析评估(时间45分钟左右)。市级各大医院对近期市级各机关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部门(单位)、分类别统计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选派医学专家向各机关单位作健康评估报告,同时可根据不同需求提供咨询、义诊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2、开展“你点我讲”菜单式健康教育(时间45分钟左右)。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专家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20**版)》核心知识精心编制50个适合机关工作人员的健康教育课件菜单(附件1),由各市级部门(单位)根据本单位人群特点和健康需求,主动选择健康教育授课内容,向干部职工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
3、组建微信健康素养传播圈。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市级各大医院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和市级各机关健康教育联络员组建微信健康素养传播圈,定期或不定期将基本医疗素养、妇幼保健素养、中医养生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心理健康素养等医学科普知识和最新的医疗资讯及时上传微信群,便于市级各部门(单位)转发和传播,促进健康工作的长效开展。
三、几点要求
1、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此项活动,有意向的单位请填写《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表》,并于10月**日前将《需求表》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至市卫计委疾控处高华强同志邮箱,市卫计委将根据各单位的需求编制健康促进活动时间安排。
2、因本次活动涉及部门(单位)较多,而机关体检和优秀讲师集中在市级几家大医院,为进一步提高效率,建议实际参加讲座人数少于30人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就近整合开展。
3、市级各大医院要认真分析相关单位干部职工体检的健康大数据,针对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选派资深医学专家进行健康评估,同时落实“你点我讲”菜单式健康教育的高年资优秀师资。
绍兴市卫生计生委
20**年9月29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爱卫办,市健康教育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行动的通知》(沪爱卫会〔20**〕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定于20**年1月23日至30日联合举办以“家庭幸福从健康生活开始”为主题的第二十五届上海市健康教育周活动,通过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传播安全出行的知识、理念和技能,切实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安全,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现将本届健康教育周活动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利用健康城市建设的`推进平台,充分发挥爱卫工作网络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特点和卫生计生部门的专业指导优势,组织各街道(镇、乡)、单位在居(村)委、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聚居地等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并通过健康讲座、宣传画栏、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各种传播渠道,广泛宣传冬春季呼吸道疾病等重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典型症状和预防常识,引导市民群众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等卫生习惯,保持居室内外和工作场所环境整洁、空气清新流通;同时,深入宣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及安全出行的理念和技能,提高市民群众防病保健能力和安全出行的知、信、行水平。
二、活动安排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要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组织广大社区、医院、学校等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具体包括:
1.市健康教育所要会同相关卫生专业机构围绕本届健康教育周主题,依托健康大讲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编印健康提示和专题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并在全市公共场所、企业单位、交通枢纽和社区等场所进行发放及宣传;通过上海市12320卫生热线向市民提供“家庭幸福从健康生活开始”知识咨询服务,开展专家在线访谈、短信健康提示、微博微信互动等活动。
2.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利用辖区各类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台、电台、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至少进行1次主题健康科普;开展1次志愿者专题咨询服务活动;组织每个居(村)委至少开展1次规模为50人以上的专题健康讲座、出1期专题宣传版面。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在门诊区域推出1档专题健康科普内容。
3.各区县爱卫办要组织发动居(村)委开展以“家庭幸福从健康生活开始”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活动。黑板报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充实、版面美观,重点普及健康生活和安全出行理念。
三、活动要求
1.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要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加大投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做好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把健康教育周期间举办的主要活动信息提前收集并报送至市健康教育所,以便汇总活动信息在媒体上发布预告。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对本区县开展健康教育周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和督导评估,并将总结和评估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声像等)于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市健康教育所。
2.各级爱办部门要加强社区动员和联络沟通,有效落实各项活动。各区县爱卫办要及时组织发动辖区居(村)委设计制作黑板报;以区县为单位,分别选送10块黑板报参加评比,并以照片形式报送至市健康教育所。
3.市健康教育所要做好活动汇总、媒体监测和效果评估工作,并于2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年1月**日
【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相关文章:
3.健康教育活动通知
8.公司年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