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通知范本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0-30来源: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字号大中小】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市医疗卫生系统网站建设的不断发展,强化网站服务功能和作用,现就做好2014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考核评议工作由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二、 考核评议指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地区卫生系统网站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出诊管理改善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要求,结合上年度网站考评结果,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制定了《2014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指标体系》,作为本次考核评议工作的依据。
三、考核评议范围
本次网站考核评议范围为区县卫生计生委(区县卫生局)、市卫计委各直属单位、各级医疗机构。
四、 考核评议方式及要求
采取日常监测、单位互评、信息上报、第三方测评、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监测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在网站考核评议期间,对参评单位网站的运维情况进行监测,逐日监测并记录各网站相关情况。
(二)单位互评
参评单位根据《2014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指标体系》,对照具体分组情况对小组内其他单位网站进行打分评价,填写互评打分表(互评说明详见附件1,打分表模板请从北京市卫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www.bjchfp.gov.cn,上报时以“‘单位名称’+‘网站互评结果’”文件命名);互评工作需在11月15日至11月28日期间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发送到hcx0905@126.com邮箱,对延期提交或不提交互评打分情况的单位,将在其网站最终成绩中减5分。
一、二级医疗机构不参与互评。
(三)信息上报
各单位需根据“2014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系统网站考评调查表”填写相关问题并及时上报(调查表模板详见附件2,调查表电子版模板可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www.bjchfp.gov.cn,上报时以‘单位名称’+‘网站考评调查’文件命名)。调查表需在11月30日前发送到hcx0905@126.com邮箱,逾期未提交的,相关指标项将以零分计算。
(四)第三方测评综合评议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测评公司对各参评网站进行全面的测评和打分,并将此作为主要测评依据。
(五)综合评议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以2014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指标体系为依据,在第三方测评结论的基础上,结合网站互评、日常监测、信息上报等方面的情况,计算出各单位网站考核评议分数并生成考评报告。
考核评议工作结束后,市卫生计生委将统一发布2014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结果。
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医院。
联系人: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网站综合管理部
徐利剑 刘辰
联系电话:8316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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