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随着季节的更换,作息时间也要相对调整,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感谢您的阅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努力为市民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方便群众出行办事,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对市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安排: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春、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以上作息时间适用节假日值班安排,4月24日印发的作息时间通知作废。各地、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单位)上下班作息时间安排,确保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4月30日
根据上级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从20xx年6月1日到20xx年8月31日,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不变(8:30-12:00),下午xx:30-17:30。军分区、驻衡部队是否调整作息时间,可自行确定。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5月2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季节特点,结合工作实际,从7月21日(星期一)起,市直机关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即上午时间不变,下午时间调整为3:00-6:00。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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