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明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开明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为推动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深入开展,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定的基础,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残疾人享受党和政府规定的有关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扶残助残康复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下例康复工作计划:
一、掌握残疾人功能障碍情况及康复医疗、家庭病床、双向转诊和健康指导等基本需求,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二、对各类残疾人提供相应社区康复服务:
1.为社区中患偏瘫、截瘫、小儿麻痹症、骨关节疾病等肢体功能障碍者制订训练计划,指导在社区家庭开展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并定期进行康复评估,调整训练计划。
2.提供精神卫生和心理咨询服务,早期发现疑似精神病患者,动员亲属及时送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诊断治疗;对康复期的.患者,定期门诊治疗和综合性康复,监护随访病人,要求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按需服药。通过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各类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残疾人亲友要理解和关心残疾人。
3.为视力障碍者服务,对需复明手术的白内障患者,及时转介有关医疗机构实施手术复明,对低视力的患者,及时转介到医院眼科或开展此项服务的康复机构接受助视器使用训练。
4.结合社区儿童保健服务,对新发现的疑似聋儿,及时转介到有关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对治疗后无法恢复的聋儿,应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进行助听器验配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对发现发育迟缓儿童,及时转介到市康复中心进行生长发育测评、治疗和训练。
三、将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纳入居民健康教育中,举办培训班,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康复咨询和指导。
四、设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点,免费提供残疾人辅助用品用具的信息、转介、使用指导及监护人培训等服务;有偿租赁康复训练器材和用品用具。
五、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进行新生儿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加强计划免疫和慢性病监测,减少疾病致残;开展新婚夫妇、孕妇、哺乳期妇女和0-2岁婴幼儿等特殊人群补碘宣传;合理用药,减少药物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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