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全体师生“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律,建立领导在教师之间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班主任与科任之间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目标工作、责任书,做到各项到位,责任到位。经常向家长、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中毒、防传染病、防盗窃、防爆炸、防侵害、防突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与防火防灾教育,食品卫生与健康教育等,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二、具体工作和措施
定期分析学校的事故隐患,加强研究,即时处理有关问题,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项部门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坚持“一日三讲”制、“一日三查”制,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值班、值日教师的管理。
2、要定期对实验室、仪器室等易然、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以及电教室、各班级、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3、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和以外事故的发生(1—2年级禁止骑自行车),学生放学回家时值日教师应在校门指挥学生有序地离开学校。
4、加强上课安全,完善其制度。特别是加强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的安全上课意识,不许随意提前上下课,课内不准离开岗位。
5、加强值班管理工作,强化值班人员们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值班工作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班级,做好值日登记工作。
6、后勤人员要加强校园校舍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和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7、重视食品卫生工作,专人管理。坚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药品质量关,严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和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
8、学校少先队要积极配合学校值班、值日教师和公安、综合治理部门,搞好学校治安工作,打击各类扰乱学校秩序的犯罪活动和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工作,积极参与管理活动。做好宣传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9、严格执行课外活动审批制度,教师组织课外活动必须经校长批准,并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
10、严格管理校门,上课时间校门要上锁,学生没有班主任、科任老师批准不能外出。
11、加强发生以外事故或火灾时师生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对待事故意识,并且每学期初,组织有关人员针对火灾进行速散演练。
12、根据市、县教育局精神,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