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分析
课程教材研究所、音乐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精神编写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音乐实验教科书》,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1年初审通过,从2001年秋季起,在全国部分课程改革实验区试用。
四年级的音乐教学内容包括唱歌、读谱知识、欣赏、器乐、视唱、听音等。教材选编注重思想性、艺术性的统一,科学性和可行性。教材、体裁、形式、风格的多样化,突出民族艺术音乐的地位。
教学目的和要求
A、唱歌教学
1.提示歌曲的思想性、艺术性、启发学生的音乐想象力,使其有感情地歌唱,受到歌曲艺术形象的感染教育。
2.学习正确的歌唱姿势和呼吸方法,自然圆润地发声,清晰地咬字、吐字。重视中声区的发声练习。
1.注意音高、节奏准确;轮唱、二部合唱要求声音和谐、均衡。
2.保护儿童嗓音,防止喊唱和过度用嗓。
B、欣赏
1.培养欣赏音乐的良好习惯。
2.欣赏我国优秀的民歌、说唱、戏曲音乐唱段,初步接触外国优秀音乐。
3.介绍人声分类和声乐演唱形式,常见乐器和器乐演奏形式,及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
4.介绍中外著名音乐家。
C、识谱、视唱、听音
1.学习简谱的识谱知识。
2.通过模唱、听辨、视唱和节奏练习,培养听辨简单节奏、音乐短句和视唱简单乐谱的能力,并培养主音乐感、调式感。
教学重点
1.能够准确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咬字、吐字清楚、保持正确的口形,能随教师要求整齐地开始和结束。
2认识课本中各种音乐记号,并能够运用。
课时分配计划
第一单元:5课时
第二单元:4课时
第三单元:4课时
第四单元:5课时
第五单元:2课时
第六单元: 4课时
第七单元: 3课时
第八单元 :2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