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和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做到分级负责,责任明确,使动态巡查制度化、规范化。
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方式,在日常巡查基础上,抓住各乡(镇)取土、挖砂、采石等违法案件的突出特点及公路、村屯周边重点区域,加大夜间突击检查和节假日巡查力度,局内部队、站、所加强配合,对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采取多种手段、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涉及违法占用林地、草地、水利用地及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违法案件,在调查清楚后,分别抄告给林业、牧业、水利、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根据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及年初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由局领导与案件发生地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及时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貌。对抱有侥幸心理的违法者,对其违法占地行为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坚决制止违法占地行为继续进行,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处置。对符合规划,在依法查处后,及时督促违法者补办用地手续,减少违法案件数量。
加强宣传,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查处为辅的原则,将宣传工作深入到执法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利用“4 22”世界地球日等宣传活动日,广泛向群众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宣传,做到边巡查边宣传,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送到了田间地头;利用拆除现场抓好宣传,收到了较好效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全年共开展大规模动态巡回检查200余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占地行为30余件,罚款230648.65元。分别抄告城管、林业、草原等部门处理的违法案件共计10余件,责令补办相关用地手续10余件,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案件5件。
一是加强领导,充实执法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充实执法力量,配置动态巡查车辆,组织业务培训。针对区域实际,按照监管职责及时调整了乡(镇)、村(社区)的土地动态巡查网络人员,配齐配强执法监察网络人员。
二是明确职责,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各中心国土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对辖区日常性巡查力度,有效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要求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始终保持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实行有案必查、查处必严、秉公执法、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成效。
四是夯实基础,严格落实责任。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分片包干到村,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和土地违法行为“即报告”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交流、排查、分析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