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遵照省、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部署,紧扣《基层残疾人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坚持“唱响标准一体化”建设要求,我市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困境中谋突破,创造性地开展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已初步形成以县残联为主导、乡(镇)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基础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基本实现了“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更加活跃”总体目标。现将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建设简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三级网络”,夯实组织基础,全市残疾人组织网络基本建立
我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县、乡、村三级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普遍建立,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制度、资金补贴四到位。
1、机构全面到位。一是市残联机构设置合理,能够满足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1990年我市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为政府计划单列的一正科级单位,配备了专职一正、两副理事长(副理事长荣升),核定人员编制66人(其中34名干部有2名干部参公、工勤编制32名,其中一名为残疾人干部),内设7个科室和下设两个中心(办公室、维权科、康复科、群宣科、劳服所、用品用具站、工会,康复中心、聋儿语训中心),机关内部管理规范,人员分工明确,制度健全,职责清晰。二是配齐配强乡级残联机构,为活跃基层残疾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第四次残疾人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明确了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工作岗位职责,乡级残联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了全面解决。三是全面建立村(社区)残协,充分发挥了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重要性。全市9个乡(镇、街道)的148个行政村和9个城乡(社区)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创建率达100%。
2、人员全面到位。一是及时召开县乡两级残大会,依法产生残联领导人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召开十一届二十三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县乡残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省、市残联要求,县、乡级残联分别于 20xx年12月3日 召开了XXX第四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完成了残联换届。大会选举产生了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主席团推举了理事会理事长、通过了副理事长名单,聘请了主席团名誉主席并由组织任命。残代会上,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也同步换届,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在残大会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广泛性、代表性,代表和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均占总人数的70%以上,各项选举程序全部到位。二是民主推荐村(社区)残协委员。全市148个村级和9个城乡社区残协都严格按《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则(暂行)》要求,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了协会主席、副主席和协会委员。协会主席均由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副主席和委员均由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选聘157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3、制度全面到位。市残联建立完善“考勤考核、信访接待、财务管理、来客接待六项制度”等一系列规范管理制度,实现“四上墙”,即:设立岗位监督公示牌、实行职责上墙、统计列表上墙、服务项目上墙。为促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建设,市残联免费为乡级残联、村级残协实行“三统一”,即:牌子统一、版面统一、软件统一;乡、村级残疾人组织按照“二册”(残疾人花名册、贫困残疾人花名册)、“十表”(残疾人需求、残疾人来信来访、 )、“六有”(有牌子、有机构牌子、有人员、有待遇、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图版)、“三上墙”(主要职责上墙、基础数据统计列表上墙、服务项目上墙)标准规范化开展工作。
4、积极争取工作补贴到位。为了稳定基层残疾人组织队伍,使乡、村两级专职委员扎实有效地协助开展工作,市残联通过多方努力,以残保金逐步解决166名(乡级9名、村级148名、城乡社区9名)专职委员的误工补贴,每人每月补贴60元。
二、建立“三支队伍”,充实骨干力量,基层残疾人工作整体合力普遍形成。
我市残联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充实残疾人工作骨干力量,不断完善专职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三支队伍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形成了基层残疾人工作的整体合力。
1、充实了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队伍。争取市委组织部支持,规范乡(镇)残联理事长任命程序,拟任乡级残联理事长要按正股级干部任免程序,由乡(镇、街道)党委提名,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残联考察审批,确定人选后,按职责履行和工作效能的标准,选拔政治立场坚定、乐于奉献、积极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服务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岗位。
2、建立残疾人专职队伍。全市9个乡级残联、148个村级和9个城乡社区残协中都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乡、村残疾人组织开展工作,承担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员、联络员、指导员、信访调解员、自强自立示范员,加强村(社区)残协与残疾人之间沟通和联系,大力推动了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3、努力培育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长效助残机制。市司法局为了切实解决残疾人“打官司”难的局面,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担负残疾人志愿者职责,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免费服务,较大范围地保障了残疾人享有司法援助权利。
三、强化“三个要素”,完善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普遍增强
我市各级残联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逐步实现以服务为主导,服务与需求相结合的模式转变,强化“机构、队伍、功能”三个要素,逐步达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要求。
市残联在康复中心一楼设立了办证室、康复训练室,有效地解决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人前来办证和康复训练;二楼设立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室和文化活动中心,满足智力残疾人康复、文化活动服务需求。
乡(镇)残联逐步完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村(社区)残协依托老年活动中心设立残疾人之家,为残疾人提供便利的服务,丰富残疾人文体活动和需求。
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深入,促进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近年来,我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保障等工作都取得了显着成绩,特别是20xx年XXX残疾人基本情况大普查活动和20xx年“创建全国两个示范市”以来,我们市乡村三级团结一心、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获得了国家级荣誉牌匾。充分展示和发扬了这支队伍的重要性和关键性。
尽管我市残联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残疾人生存状况明显改善。但距上级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不完善;二是目前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尚不够健全。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力争年底大楼主体完工,20xx年搬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讲求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益,全面开拓我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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