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劳动保障情况自查工作汇报
根据荥人社发〔2015〕18号文件关于对《2015年度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对全乡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工作
1、认真完成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劳动力监测、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职业介绍等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就业服务基础数据台账,录入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数据。
2、认真开展就业服务,把服务情况录入就业信息系统,及时对基础数据进行清理更新,每季度撰写分析报告,查找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并实施。
3、乡村组认真积极开展了就业服务政策的宣传,扩大了政策知晓面。
4、我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服务态度端正,热情为群众办理业务、解答疑问。现无因工作人员失职而导致的群众投诉现象。
5、积极完成就业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6、自查得分25分。
二、社保工作
1、每月对数据库进行清理更新,定期撰写数据分析报告,查找存在问题以及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
2、3-9月对退休人员进行验证,在系统内开展养老金资格认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档案交接和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协助死亡退休人员的`亲属申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事宜。
3、负责社保政策的宣传、咨询,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审核、缴费、办证等工作以及县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4、自查得分20分。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对各村组参保人数明细,领取待遇人数、死亡数据、验证数据建立完善城乡居民保险数据库并接入居保系统。
2、每月对数据库进行清理更新,分季度定期撰写数据分析报告,查找存在问题以及对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
3、规范参保手续及档案管理:
(1)办理参保登记时证件复印件和证明等相关资料齐全;
(2)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系统,乡(镇)、村(社区)两级公章盖齐;
(3)按规定于每月15日前将参保资料上报县居保局;
(4)将变更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上报县居保局;
(5)每月15日前办理待遇申请,待遇申请表等资料由本人签字和留指纹确认同时在系统里做待遇申请与核定,待遇申请表在每月15日前上报。
(6)对于死亡人员准确核实其死亡事实,并于次月将上月将死亡名单和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上报县居保局,无漏报、误报情况,每年3—9月开展待遇领取人员生存验证、并进行公示。
(7)、2015年居保局下达的参保缴费任务数是1300人,全面完成了参保缴费任务。
4、自查得分25分。
四、医保工作
1、完成辖区内所有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统计工作,并建立相关台帐。
2、完成辖区内所有参加失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续费工作,保证基金安全完整到账。
3、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协助完成辖区内单位职工、个人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
4、完成医疗保险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自查得分20分
五、劳动监察仲裁工作.
1、成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一般劳资纠纷。
2、按时上报乡境内企业“两网化”报表,全年无错误、漏报等事件发生。
3、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4、及时上报各种突发群体性事件,并积极配合处理。
5、配合劳动监察大队开展执法活动。
6、自查得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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