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收到一封来自环卫工人董平的感谢信。信中写到,2015年12月3日清晨,她像往常一样在霞光街清理路面积雪,撇雪时锹头忽然松动,飞出的锹头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一辆微型车的尾灯。董平没跑,却被要求赔偿400元钱,无奈之下,她只好向交警寻求帮助。
在好心交警的全力协助下,三天后,车修好了,没用董平花一分钱。
董平说,她要感谢俩人,一个叫张春鹏,一个叫李恒武。
“我在环卫工作八年了,还是头一回砸坏人家车灯。”风尘仆仆赶来报社送感谢信的董大姐语气急促,脸颊被冻得通红,回忆起前段时间发生的这件事,她有点委屈也有点自责。董平分担区的位置在第十小学和第七小学一带。12月3日那天,她像往常一样起早4点半就到达霞光街,为了在7点半前把积雪清理干净,董平和同事们一刻不停使劲地干。可就在她卖力地往主路上撇雪的时候,手里的锹头忽然飞了出去。
“哎嘛,锹头撇出去了,我听见咣当一声,眼瞅着砸在一辆红色微型车的后尾灯上。我赶紧上去摸摸,尾灯砸掉一个小缺口……”这可咋办?董平看看手里剩下的锹把,短暂平复了心情,开始寻找车主。在马路对面的一家小粮店,董平很快找到了这位车主,和车主说明了情况,并表示愿意出钱修理车灯,或者赔点钱。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车主开口竟要400元钱,拿啥赔人家啊?
无奈之下,董平看见路上有一辆警车,旁边还站着一位交警,就走过去询问。
“兄弟,我问一下,咱们大队长是谁?”
“叫张春鹏,有啥事啊,大娘?”
“我撇雪的时候,锹头飞了,把人家车灯砸坏了,能不能少赔点……”董平眼圈红了。
“大娘,我就问您一个问题,您是不是故意砸的?”
“不是。”
“大娘,您把车牌号告诉我,先回去该干活干活,我调一下监控,就凭您没跑,也不该让您赔那么多。”
董平说,听了交警同志的答复后,顿时觉得释然了许多,忽然想起手里的活还没干完,就赶紧往回跑,没跑出十米远,因为路滑摔了个仰面朝天,那位交警看见她摔倒赶紧跑过来问她有没有事,董平心想这位交警人可真好。
董平仔细瞅了一眼交警的胸牌,他叫李恒武。
12月4日,心里惦记这件事的董平在第十小学遇见了桃山交警大队大队长张春鹏,再次说明事情原委,张春鹏答应回去一定和二中队中队长李恒武协调解决此事。12月6日早上,张春鹏找到董平,和她握了握手,告诉她事情已经处理完了。并叮嘱了一句,“天冷道滑,多穿点,注意安全。”12月6日下午,董平找到李恒武,说啥都要把修车钱付了,李恒武连连摆手说:“大娘不用了,您留着买双鞋吧。”
董平说,两位交警同志都说,对于他们来说这都是小事,可是这件小事却让她感到心里热乎乎的,真心地谢谢他们!
为董平垫付了修车费的李恒武说:“修车只是换了个灯罩和灯泡,加一起不到200块钱,她们环卫工人不容易,而且事情发生后她没跑,就凭这点我们也得帮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