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根据连山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经济办工作安排,结合省、市人大工作部署,6月7日,区人大经济办在11副主任的带领下,与省人大常委会11副主任、市人大11副主任及省市环城委相关人员,在区政府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区的《矿产资源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调研过程中首先对11兰家沟坑口和11的第四煤矿、11煤矿进行实地查看。然后,听取了111副区长关于我区《矿产资源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又分别听取了111书记111和111党委书记111关于本乡镇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汇报。省矿产资源厅厅长又针对相关的疑难问题作了解答。最后省人大11副主任针对我区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实际提出了几点宝贵意见。通过一天来的调查研究,省市区人大初步了解了我区《矿产资源法》贯彻执行的实际情况。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区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中,可以说是有经验、有问题;有成绩、有不足。因为目前全国矿业开发秩序相对混乱,我区也无疑例外,也存在一定问题,但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加大力度,着手于矿业的治理整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以后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奠定了基础。下面,我代表经济办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连山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现查明矿种达30多种,已开发利用的20余种。全区甲类矿山84家,乙类矿山76家,现以杨钢为中心的具有采、选、冶等综合能力的钼业生产基地,以11为中心的煤炭生产基地已基本形成,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近郊乡镇也初具规模。
11是以钼资源为主导产业的乡镇,已有20多年的采选历史。现有矿山企业31个(127个坑口)。其中镇矿山企业4个(50个坑口);村属矿山企业27个(77个坑口)。选矿企业82户,其中集体选矿企业8户;个体选矿企业74户;冶炼企业10户,其中集体冶炼企业2户,个体冶炼企业8户。2008年实现全口径税收2、26亿元。
111主以煤炭和石灰石为主,煤矿7对,5对集体煤矿,2对股份制。实行双经济模式即:生产领域实行计划经济,经营领域实行市场经济。并以三条安全线为保障即:1、有严密的组织制度;2、购置现代化开采设备;3、责、权、利统一。同时,镇政府还组建了矿山安全监察队,高薪聘请4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煤炭开采方面的技术指导与监察。
二、认真贯彻《矿产资源法》,保护和开发矿产资源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成立了法规股,由专人负责矿法宣传工作,结合本地区特点,用利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专题讲座(秘书网网址:6636.bak.cn)及专题报道,组织宣传车到矿区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矿法及配套法规。
2、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成立了法律培训领导小组,制订了法律培训规划和执法责任制。
3、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开发矿产资源。市、区、乡三级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经常进行排查整顿。先后清查出97个有生产行为或准备生产的废弃违法坑口,全面给予查封,并对33个坑口进行了爆破崩堵,拆除违法变压器两台,用电线路数千米,查封非法采出的矿石10余吨。
在整顿中矿山未按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施工的,对其下了停产整改令,并处以罚款,并重新做了方案进行合开采。对钢屯中学兴发等4家越界开采行为的矿山,在越界处实施了封堵,并依法给予罚款。到2008年末,在整顿中没收矿业违法所得848万元,罚款49万元,计897万元。
对于杨钢地区矿业诸多问题,市区两级政府也十分重视,决定对其进行优化整合,现全部矿山于2008年2月8日停产至今。
三、存在的问题:
1、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规划存在布局不合理情况,按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离,表现在矿点过小、过密,勘查区和采矿区过近。
2、在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过程中,(秘书网网址:6636.bak.cn)承包、无证采矿、不按开发利用方案施工等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3、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情况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老矿区,特别是原国营矿山所在地,例如杨杖子岭前、松树卯、兰家沟、蛤蟆山煤矿外围。
4、矿业权一级市场虽全面建设,但二级市场进展不通畅,因此非法转让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但调查核定十分困难。
5、矿产资源补偿费,按应收尽收存在差距,主要原因,小规模矿山不设帐,难以查实。
6、目前,正处杨钢地区钼业治理整顿的关键时期,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因素,偷盗矿问题相当严重。其中包括偷设备、偷电缆、偷矿石等现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认真做好防盗工作,为重新恢复生产做好准备。
四、为使我区能深入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我们在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矿山开采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在矿山资源优化整合的关键时期,在杨钢地区出现了盗背矿石、偷盗电缆、偷凿矿柱现象的发生,此问题应该引起地矿局、安全局、公安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定要在这治理整顿的非常时期,保护好设备设施,确保整改后的正常使用。
2、认真贯彻《矿产资源法》,在认识上要提高,力度上要加强。要用法律来规范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目前出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其中也有历史沿革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对法律深入学习的不够。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把短期突击宣传和平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的广泛持久宣传结合起来,把平时利用新闻媒介的广泛持久宣传和抓住典型违法事例进行新闻曝光的重点突出宣传结合起来。
3、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坚持“矿山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综合”的方针,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就是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而不能在利益的驱动下,过量开采、盲目开采,乱开采,要有长期的发展规划,而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立足长远、着眼于保护生态环境,应该在合理开发,保护生态环境上做文章。要进一步加强矿山“三废”治理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废气排放,重点治理矿山有毒有害污染物,加强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不能一再扩大,提高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