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本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载体。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后,大安市坚持把推进城镇化作为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把加快推进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作为重要平台,全力推进城市与农村基础设施全方位、多层次的联网对接、共建共享,全市城镇化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近日,大安市财政局对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进行了调研,从中了解了城镇化建设中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整理分析并提出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措施和建议。
一、大安市城镇化建设基本情况
(一)资金方面
2010~2012年,大安市在支持特色城镇化建设方面投入约2.29亿元,其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6 007万元、交通基础设施2 794万元、农林水基础设施1 504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2 592万元。
(二)政策措施方面
一是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了县乡两级财政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了县乡财政保障水平。二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采取措施加强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为城镇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三是改善和保障民生,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在城镇化过程中更加关注民生。实现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引导和扶持农村及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保障农村初中和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逐步拓宽城乡劳动力就业渠道,调整扶持导向和重点,扩大扶持范围,积极推进部分政策的普惠化,构建了包括培训、求职、创业、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在内系统化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
(三)体制方面
大安市实行“核定收支、超收分成、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坚持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原则,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基本运转;坚持让利于乡镇、兼顾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县对乡镇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加快发展、增收节支积极性;按照统筹兼顾、共同发展的要求,县对边远、贫困乡镇在财力安排上适当倾斜。
二、大安市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投入捉襟见肘,城乡建设投资不足。目前大安市财力除了保工资、保运转之外,只能拿出较少资金用于支持城镇化建设。
2.乡镇经济实力薄弱,产业集聚度不高。目前大安市乡镇综合经济实力不高,乡镇经济规模普遍较小,发展模式粗放,产业结构相似,缺乏鲜明特色,难以形成产业集聚。农村小城镇发展缺乏区域特色,难以发挥区域发展优势。
3.城镇布局不合理,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薄弱,配套功能不完善。城市交通规则、建设、管理水平跟不上发展需要,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农村村镇面貌亟待改善。
4.镇域规划编制水平不高。规划是引领城市建设发展的总纲,由于长期以来对农村规划重视程度不够,主要工作精力都放在了市区规划上,存在村镇规划编制层次低,规划覆盖面窄,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不强等问题。
5.农民对城镇化的认识有待提高。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农村城镇化发展的主体应该是农民,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不能也不应该违背农民的意愿。从近几年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看,农民对现代化生活方式是非常乐意接受的。但由于以下原因,农民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是现在农村居住人员基本是老人、妇幼,年轻人大多出外务工,缺乏中坚力量;二是世代在农村居住,生产生活方式都已习惯,换个新的生活方式,一时难以适应;三是大部分农民认为农村城镇化建设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没有积极态度。
6.小城镇管理落后,不适应现代商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影响生产关系和资源集聚,致使乡镇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直接制约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而规模合理,人口较多且相对集中的乡镇,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三、加快大安市城镇化建设的措施和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广开投资渠道。道路、供水、供电、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是城镇化建设的`硬件要素,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则是城镇化建设的软件要素,建议中央及省级财政加大城镇化建设硬件要素的转移支付力度,降低软件要素的县级配套标准,并辅之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调动县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投资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多途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承载力。
2.合理界定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乡级财政管理体制。在城镇化发展中,要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投入,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应以市场投入为主,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公共服务、医疗则属于各级政府共同事务,应积极探索经费的负担办法,为城镇化建设营造必备的发展环境。财政管理体制方面对重点乡税收实行属地管理,收入下放,地方留成部分作为乡级收入,合理确定其上缴基数,超收部分全部或大部分留归乡级财政。对其域内规定的各种收费,地方留成部分原则上归乡级支配,为重点乡履行职责提供财力保障。
3.构筑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重点镇建设。积极落实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构建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扶持机制,尽快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建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为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营造公平的制度环境。把大力发展重点镇作为城镇化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可以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的乡镇,作为首批重点示范镇,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重点镇的承载能力和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4.注重提高城镇化规划编制水平,完善城镇规划管理体系。实现城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加快构建以县城为中心,小城镇为骨干,中心村和新型社区为基础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加快推进控制,详细规划编制进度,扩大规划覆盖面,建立健全规划,编制修订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5.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农民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政策为引导方向,通过对农村城镇化的方针政策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二是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要让农民知道规划设计的依据和实现这个规划的可能性,明确实现宏伟蓝图的方法措施;三是有重点有针对性选择典型事例进行宣传,为农民提供可以模仿学习的榜样,激发他们的热情和信心。
6.深化配套改革,促进城镇化的发展。一要完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加快解决长期在城镇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落户问题。同时抓紧研究制定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让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向城市居民和产业工人转换。二要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鼓励引导农民向城镇集聚,扩大劳务输出。三要广开就业门路,解决好进城农民就业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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