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关于法学的调查报告范文

  关于法学的调查报告范文:

  前言

  非法集资在我国当前比较突出,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而迫切的急功近利心理则是出现非法集资犯罪的重要诱因。广大群众对于生活的预期比较担忧,比如说房价居高不下,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机制不健全,都希望“钱生钱”,而目前公众投资渠道相对比较狭窄,从而产生了一个巨大的“买方市场”,这就为非法集资提供了孳生的温床。笔者主要针对目前非法集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防止更多的广大市民上当受骗。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吉林省吉林市发生多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截至目前,吉林市警方已受理此类案件14起,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从吉林市警方了解到,该案已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二) 受害者群体的基本情况

  非法集资类犯罪属涉众型犯罪,被害人动辄几十人、几百人,如天一证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被害人近650人。由于受投资知识和能力的限制,退休老人、农村妇女、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偏好于出借资金赚取利息,结果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三) 非法集资案件频频发生的原因

  据了解,一些不法分子施以种种伎俩,以变相保底收益委托理财、发起组织民间互助会、虚构夸大个人或公司投资项目、设立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投资协议等形式实施非法吸储或诈骗。虽然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不同,但都利用了被害人逐利的特点,许以高额回报或短期暴利为诱饵,抓住部分群众贪图小利的心理,利用亲戚朋友的信任渠道,掩盖企业或个人资金匮乏、经营不善的事实,以吸储资金偿还前期借款及高利息,制造资信良好假象,在短期内吸收大量资金。

  二、 非法集资所造成的危害

  (一) 骗取公众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非法集资目的是骗取公众的个人资财,非法集资公司表面上虽为实体,但多数与其他企业并没有交易结算关系,即使有部分资金用作投资,也根本不会产生他们承诺的收益。其本质就是靠不断的被集资者的参与来维持。因为其运作手段是用后期吸收的'资金兑现前期资金本息,所以有一天必然会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融资活动全面崩.盘,非法集资者卷款而逃,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和社会的不安定。

  (二) 使弱势群体雪上加霜

  非法集资的受害者往往是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很多是老年人和下岗职工。他们渴望致富但又苦于没有渠道,极易受到诱惑和欺骗,成为非法集资活动中底层的主要成员。当他们以参赌心态进行“投资”时,很多人动用了养老金、购房款,甚至孩子的教育费用。

  (三) 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事后反映最强烈的是对政府的问责: 为什么非法集资天长日久才被有关部门发现? 为什么会有政府官员参加非法集资公司的庆典? 为什么集资者会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经营执照?为什么集资者会堂而皇之地在新闻媒体做广告?

  由于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一旦案发造成损失,受害者往往强调非法集资者有以上原因而要求政府赔偿,从而酿成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三、 防治对策

  对非法集资的防范和治理责任主要在政府,政府应该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提高对社会的控制力。充分发挥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增强政府部门对“社情”的掌控度,及时发现、掌握非法集资情况。2、建立预警机制。由政府牵头,建立工商、金融、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网络,增强信息采集能力,畅通信息传输渠道,整合部门力量,协调配合,提高预防监督的能力,避免或减少打击上的滞后。同时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改变群众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境地,引导群众自觉规范投资和理性理财。3、加强相关法制宣传。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积极引导、增强群众理性投资意识,尤其要对投资的风险性、参与投资的责任分担、政府对投资无代偿责任等关键问题进行家喻户晓的宣传。只要能够做好以上三个方面的工作,非法集资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