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伤害是一个重要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每年有超过4百万人死于车轮之下和2千多万人因车祸伤残。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倡议书,感谢您的阅读!
今天,特向全省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条例》及有关的法规、规章,依法行使交通权利,履行交通义务,尊重和保护生命,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自觉付诸行动:
一、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要使用安全带;
二、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三、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避让;
四、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要遵守限速规定;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
六、机动车驾驶人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七、行人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要遵守交通信号。
八、乘车人不要乘坐超员车、无检验合格标志车、无牌证车辆。
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争做“文明出行示范单位、示范者”百日主题活动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和省文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的交通文明程度,我们向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发出倡议:低碳出行、健康出行、绿色出行、文明出行,争做文明出行示范者,为城市文明做出贡献!
一、树立意识,分享理念,争做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宣传者。生态环保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共识,我们要积极主动学习低碳环保知识,并向身边的人宣传“绿色出行、文明交通”活动,倡议大家树立低碳环保、文明行车理念,带动更多的人自觉参与文明交通,共建共享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积极行动,踊跃参与,争做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倡导者。我们要带头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选择“拼车”而行,或选用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减少汽车和摩托车的使用,学习市国税稽查局工作人员近郊骑自行车公务做法,并鼓励家庭成员参与其中。努力做到“每周少开一天车、家庭成员同遵守”,起好示范表率作用,用实际行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三、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争做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践行者。我们要以身作则,带头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驾驶车辆自觉做到不乱停车、乱变道、乱转弯,不闯红灯、不违规使用远光灯、不违反标志标线,不开“特权车”、“霸王车”、“违法车”,礼让行人,严格做到“酒后不驾车、开车不超速、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努力营造文明行车、安全有序的良好氛围。
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更加自觉地参与到“绿色出行、文明交通”活动中来,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和谐余姚、幸福余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