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卢龙县司法局开展了“调解为先”认知行动,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重点,通过倡议、告知、承诺等多个环节,宣传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便捷合法、经济高效、修复感情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实现在全社会普遍认知人民调解,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来解决纷争的目标,使“调解为先,遇事找法”成为全民自觉和习惯。目前第一阶段——倡议先行活动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
一是带头承诺。卢龙县司法局各股室处所和13个乡镇司法所带头做出“调解为先,遇事找法”的承诺,承诺遇事保持克制和冷静,心平气和的面对纠纷,用切身体会宣传人民调解,引导亲属、朋友、邻里运用调解方式解决身边纠纷,并配合调解员工作,真诚热情、公平公正的参与到调解之中。
二是联合发布倡议书。与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三家单位联合发布“调解为先遇事找法”倡议书,单位工作人员人手一份,并利用各单位活动进行下发,倡导各机关、团体、相关单位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推介人民调解。
三是发挥示范点作用。将刘家营乡15个专职民调试点村作为重点,由专职民调主任和十户调解员,挨家挨户发放倡议书,打造示范点,以点带面,辐射周边。
四是建立联系点。副科以上干部至少联系了一个乡镇,其他人员至少联系了一个村,负责各联系点倡议工作。
五是结合法律宣传活动。利用在劳动节、青年节等节假日,以及在集市、活动广场等人群聚集处开展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经济便捷、形式灵活、修复感情、合法有效、履约率高、案结事了等诸多优势。
作为正在为纠纷烦恼的您,我们相信,以最妥善的方式、花最少的时间和金钱解决纠纷、将纠纷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一定是您最大的期望和追求。如果这正是您的想法,我们建议您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您为之烦恼的纠纷。
一、人民调解的好处。
1、节约时间。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需要三至六个月,而人民调解可做到即来即调,程序简洁,将会为您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节约费用。法院解决纠纷会依照规定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而人民调解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二、人民调解的效力。
通过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确认。人民法院确认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人民调解的处理机构及范围。
香坊区人民法院与香坊区司法局共同在法院哈平路106号办公区及幸福、成高子、黎明、朝阳四个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同时,香坊区各社区也设立了相应纠纷调解室,由人民调解员为您解决纠纷。人民调解负责调解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因人身及财产引起的纠纷。重点是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
如果希望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您可以及时向香坊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及香坊区人民法院派出的四个法庭或驻香坊区人民法院及四个法庭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