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虹口区小学报名须知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1虹口区小学报名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二)入学信息登记
1、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指定登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须明确作出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一旦确认将无法更改。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2、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办小学验证
1、5月15日—5月16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5月29日—5月30日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2、各验证点须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3、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等;除上述材料,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相关房产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区集体户籍或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还须提供集体户口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本区户籍的残障儿童还须携带相关残障证明。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5、验证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和适龄儿童本人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公办小学入学安排
1、学校应按区教育局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2、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3、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4、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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