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实验幼儿园入学要求

时间:2021-08-31

镇海实验幼儿园入学要求

  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是对儿童进行预备教育(性格完整健康、行为习惯良好、初步的自然与社会常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海实验幼儿园入学要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坚持学前三年优先保障原则。

  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及各民办幼儿园要优先确保3—5周岁户籍儿童入园需求,优先满足户籍适龄儿童在中心幼儿园就读。

  2、统筹做好招生工作。

  区教育局直属镇海幼儿园、镇海艺术实验幼儿园招生工作由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及辖区内其他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各镇(街道)负责。2018年3月1日前,各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报各镇(街道)批准,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计划在一定范围向社会公布。3月中下旬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段,其他幼儿园招生时间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严格招生程序,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级学额。

  班级学额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标准:

  (1)各年龄段班额需符合省定标准(一级、二级幼儿园:平均每班幼儿30人左右,小班可适当减少,大班不超过35人;三级幼儿园:小班不超过3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大班不超过40人);

  (2)活动室与午睡室生均面积需符合省定标准(一级幼儿园: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生均3平方米以上;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生均1.8平方米以上;二级幼儿园:若班级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2.5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8平方米;三级幼儿园:班级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5平方米)。

  4、严格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工作。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区入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父母双方在镇海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所公布的招生报名日期,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报名时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含后续一年以上)正式租赁合同,两证地址相符。

  (二)父(母)在镇海区有稳定的职业,至少一人与本区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所公布的招生报名日期前依法在宁波市辖六区(指镇海、北仑、海曙、江北、鄞州、奉化等六区)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2018年起个体工商户提出入园申请的也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完税证明无效)。

  (三)父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严格登记制度。

  幼儿园要为在园幼儿建立入园报名、学前教育电子学籍等档案,完善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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