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大意是这样的:一辆开往省城的客车,停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看店的地方,卖票人和司机以强硬的口气宣布要增收10元交通费。其他乘客都纷纷拿出钱,只有收到那位坐在最后的少妇时,她却望着窗外,好像不曾看见车内发生的一切;气极了的卖票人挥掌朝不肯交钱的少妇打去,少妇的脸被打得歪向一边,却又固执地转过脸来直面卖票人。刹那间,车上所有的人都被少妇的那份“顽固”惊呆了。
剽悍强壮的售票人,华贵美丽的少妇。她绝对不是没有这区区的10元钱,她也绝对不是不肯出这10元钱,她不肯出让的只是车上那些“胆小怕事”的人随时随地都在一点一点出让的人的尊严……
我还读过这样一个故事:1995年春天,在珠海瑞进电子公司跪倒了一大片打工仔、打工妹。这只是因为一次破例的10分钟休息,令工人们高兴得忘了南韩老板金珍仙定下的铁规矩:休息时一律列成4队离开车间。
唯一拒绝下跪的是一个22岁的小伙子,金珍仙一遍遍地命令他,金(金珍仙)的家属也苦口婆心地好言相劝,但他仍站着。小伙子说:“死也不跪!我是一个有人格、有尊严的中国人!”
的确,在最需要尊严的时候,往往也是尊严沉重得让人难以用身心扛起的时候。
尊严是冰天雪地里的那一束开得最扎眼的腊梅;尊严是喜马拉雅山上盛开的雪莲;尊严是在茫茫海洋中突然出现的船舶上飒飒飘杨的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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