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成长是部苦难史。人总要无可避免地在生活中遭遇苦难,一个人的工作可以不畅,情感可以受阻,人生可以坎坷,苦难无时不在,又无处不在。
苦难之所以为苦难,可是因为它不仅摧残人的肉身,更是一种对意志的考验,它就像一把利刃在你皮肤上留下的伤疤,不仅是肉体上的伤残,而且是精神上的摧残,成为了你不愿回忆的伤痛。
一个没有军训过的人,永远无法体会那种在长时间烈日炙烤下的痛苦,汗水流下了不能擦拭,眼泪流下了也无人关心。你可能早晨摸黑起床晨训,晒了一天的太阳,淋了一躯的汗水,可教官还是叫你去跑1500米,对此你毫无怨言,准确地说是不能有怨言,因为你必须明白,在军队,没有借口只有服从,所有反抗皆成了了无谓的挣扎,那不仅是一种对于肉体极限的挑战,更是对精神溃败底线的挑战。
由此看来,那些赞扬苦难的人是多么的虚伪。在我看来,一个人只要真正领略了平常苦难中的绝望,他就会明白,一切美化苦难的言辞是多么浮夸,一切炫耀苦难的姿态是多么做作。更不要对我说,苦难净化心灵,悲剧使人崇高。默默之中,苦难磨钝了多少敏感的心灵,悲剧毁灭了失意英雄,何必用舞台上的绘声绘色,来掩盖生活中的无声无息!
苦难不需美化,更不需迎接。茫茫宇宙间,有多少苦难,多少虚伪而“伟大”的苦难让人痛心疾首,不堪回首。相反,要美化的是人对苦难的态度,没有人,苦难再多,也没有载体。苦难就像寄生虫,只有在宿主上才有其存在的意义。
我想,只有人类伟大而不屈的尊严才能抵御苦难的侵扰。以尊严承受苦难,本身就是人生一项伟大的成就,因为它所显示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品质,而是整个人类的高贵和尊严,证明了这种尊严比任何苦难更有力,是世间任何力量都不能将它剥夺的,正是由于此,在人类历伟大的受难者,同伟大的创造者一样受世世代代的敬仰。
人有时必须面对极大的苦难,受灾于整个人类的苦难,面对无可逃避的厄运和死亡,在失去一切慰籍后,总还有一个慰籍,便是在勇也承受命运的尊严感,由于降灾于我们不是任何人间势力,而是大自然本身,因此,在我们的勇敢中体现出的乃是人类的尊严——人在神面前的尊严。
电影《后天》中,纽约被严寒控制,许多人冻死街头,可是主人公仍然在风雪中不顾生命的寻找生存者,在他身上张显的,正是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永远不屈的伟大尊严。
因此,不必美化苦难,需要美化的,是人类的尊严,这种受苦难的形式,只有如此,一代代人才能在前辈不屈的尊严下拥有与苦难抗争的资本。
在天空的高处,心灵的远处,有一种声音:“人,怎样才算活得有尊严?”
尊严就是独立,尊严就是无畏。万事求人,以乞讨阿谀求得嗟来之食,算不得有尊严;患得患失,欲东食西宿,想名利双收,也算不得有尊严。所以介之推远离晋文公,不求封赏,每年寒食,让后人为之感叹;所以严子陵高揖汉光武,一竿钓钩,清风明月,独乐于富春江上。古人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因为玉碎仍然是片片美玉,瓦全终归是一块黑瓦。
尊严就是舍弃,尊严就是牺牲。要想保持尊严,就要舍弃名利权位,甚至牺牲生命。所以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低吟“归去来兮”;所以夏明翰不以头颅为重,高唱“还有后来人”。反之,放弃尊严可能会有所收益,但必然会有所失。所以洪承畴降清之后,有了高官后禄,也有了“君恩深似海矣,臣节重于山乎”的讥讽;所以甫志高叛变之后,有了一时的苟活,也受到了几十年来千万群众指着脊梁骨的唾骂。
尊严必须自己去维护,也必须自己才可能丧失,任何外在之物不能使它改变。封侯拜相、钟鸣鼎食不能使人拥有尊严,五代时冯道一生历事多国多君,始终位高权重,自称“长乐老”,却被人称作无耻之尤;强权威压、利诱色迷不能剥夺人的尊严,孟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名言、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柳下惠坐怀不乱的事迹越过千百年的历史迷雾可以为之作证。
一时的尊严必须让位于长远的尊严。匹夫匹妇求一时之痛快,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其尊严又何在?如同泼皮闹事、泼妇骂街,将自己的人格尊严下降几等而已。伍子胥乞食吹箫于吴,韩信甘受跨下之辱,当时极为难堪,但一朝得志,意气风发,尊严于是尽显。要成绝世之功,须有超世之才,更须有过人之量。
个人的尊严必须服从于国家的尊严。历史上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私放清兵入关,看来是挽回了自己的颜面,却落得一个卖国贼的千古骂名,其尊严可谓尽失矣;《红岩》中华子良长年装疯卖傻,卧食于粪便之上,看似尊严全无,实是一片爱国热忱,其尊严可谓大矣。
在天空的高处,心灵的深处,总有一种声音:“人,这样活着才有尊严!”
自尊、尊严,早已不是我们所陌生的。可是,当今社会,维护自己尊严的人很多,践踏别人自尊的也不少。
不知何时起,小吃街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个几乎未着半褛的脏乞丐。无论是谁走过,都会向他投以一记嫌恶的目光。我也不例外
一次闲聊时,璇谈起了他,我不屑地说道:“有手有脚却想着不劳而获,这种人活该如此!”洛无奈地望了我一眼,说:“有谁会请一个傻子呢?被精神病院流放出来,现在还活着流浪都不错了。”听此,我愣住了,只知道他是被流放到这里,却不曾得知他是……
从此,每每看见他,目光里少了轻视、不屑,唯有同情与一丝钦佩夹杂。可惜,就是缺乏给予他帮助的众多因素。
对这位不速之客,我同情;与这些卖艺者,我敬重。
在家的时候,经常会看见上门乞讨的人。我是讨厌他们破坏小乡村独有的宁静的。拿着个二胡拉的刺耳,木牌子也噼里啪啦的响叮当。村民视他们为瘟疫,远远地看见他们,就马上关门制造没人在家的景象。
一天,在阳台上坐着发呆时,看见爸爸领了一对拉二胡的乞讨者进来。好奇心大发,跑下楼梯,一阵熟悉的“噪音”传来,让我不禁蹙眉,有点埋怨地看向他们,却意外地看见他们笑了,不是平时乞讨时那种卑躬躯颜的假笑,仿佛发自内心,还伴随着激动……我正出神纳闷,一阵恭维声把我拉回了现实。此时,他们正接过爸爸给的钱。可是,似乎又有什么不同……是因为那原本弯曲的腰杆挺直了么?
送他们离开后,我看向爸爸,可他却只噙着一抹意味不明的微笑,拍拍我的脑袋说:“尊严不仅无价,而且平等。”就徒留我一人在院子里若有所思……忽然,灵光一闪,我明白了。
没有人想当不劳而获、看别人脸色的乞讨者,那样,相当于舍弃了作为人最重要的尊严。可是,因为生活的逼迫,他们却不得不放下自尊。但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能通过劳动而获得他们所需要的钱财,因为这样得到的,不叫施舍,而叫酬劳!他们手里的二胡,就是最好的证明。在此,我向他们道歉,因为我的愚昧无知、傲慢无礼,不仅一次鄙视、嫌恶、讨厌他们。如果我还不懂得反省,那么,还有什么资格作为一个人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