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也要活成一支队伍,这其实并不难,在这个充满规则的世界里,我们已然是一支步伐整齐的队伍。
你须在3岁前学会自己洗澡、吃饭,你须在7岁前入学,你须在18岁前考入名校并在此之前不允许恋爱,你须在22岁前找到光耀门楣的工作自食其力,你须在30岁前结婚,你必须老老实实地生活下去。
有规律地生活是一种成熟,按规则去生活则是庸俗,可你不按规则去生活,在旁人眼里那就是伤风败俗。
我的表姐是个不守规则的游行侠,第一次只身前往东南亚徒步旅行那年,全家人都快急疯了,舅舅更是盘算着如何痛骂她一顿。她回来时已是半年后,一路上她住最廉价的旅馆,穿最廉价的衣服,却度过了一段最享受的生活——是的,我从她被晒得黑黝黝的却充满兴奋光泽的脸上,可以判断出这一点。
毕业后的三年里,她三次跳槽,每次都是存够钱便辞职上路。现在她在新浪网工作,领导问她:“如果我不批你的假你怎么办?”表姐说:“那我们可能就只能做朋友了。”至此,她的领导也“怕”了她,同时我也明白,没有谁再能阻挡她上路。
抛开“责任”不谈,我是羡慕表姐的。“在路上”并不是适合所有人的生活,但我明白,她正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上大学时很喜欢的一首歌是幸福大街乐队的《一只想变成橘子的苹果》,大部分人对歌词的解读是“讽刺那些不珍惜自己拥有的、而向往别人的生活的人”,可在我看来并非如此。
歌中讲述了一只想要变成橘子的苹果的故事,这只苹果有理想,它是一滴心中翻滚着沧海波涛的露珠,它想要追求理想生活,“变得丰满一些性感一些,变得酸酸的”,不被世人同化,却又徘徊在“现实”与“理想”的交叉口。
歌词反复唱着“这么笨的苹果,我从来没有见过”,这大概是一个迷茫的年轻人的自嘲吧。
年轻的时候,每个人都有一颗不俗的心,喜欢别致的事物,追求另一种生活。这种情怀在我看来极其可贵,那时我们思考的不是“我被谁需要”,而是“我需要什么”。
作家毛姆在他的《佛罗伦斯月光下》借主人公罗列之口说道:“据我所知,我只有一次生命可以使用,我非常喜欢它。如果我不充分运用我的机会,那我是多么傻的人!我还年轻,我也知道青春不会长久,那么我为什么不能趁有机会的时候尽量快活呢?”
毛姆的一生,风流浪荡、不缺钱、爱冒险,同时不虚伪、热爱生活、追求人生的真谛,并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
丰满而性感的生活,任谁都是喜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