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国古代的一位名人说过: 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 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白,就是我们所说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我认为这句话很有道理。
首先,人作为高等动物,具有很强的模仿能力,可以模仿声音、形态以至行动。正如以上所述,和好人共处久了就会产生许多与之相同的思想和行为。这正是我们要提倡的,但是和坏人共处呢?结果也是一样 与之化矣 。
现在有些人,特别是青少年,对是非、善恶缺乏正确的认识,盲目崇拜打家劫舍的 草莽英雄 ,甚至对周围一些流氓,社会青年的违法行为敬佩得五体投地,从而进行模仿,做出了许多与恶人同化的行为,沦为社会的渣滓。所以我们青少年要正确地区分善恶美丑,严于律己,对 恶人 应该恶而远之。
其次,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外界事物的影响。特别是青少年本身缺乏正确的 行为习惯 ,更易受影响,值得一提的是 近朱者赤 一般倒不很明显,而 近墨者黑 却往往显而易见。据国外一项有关调查表明:一个人对不良习惯的接受能力要比接受良好习惯的能力更强。所以人们很容易受到周围某些人不良习惯的影响。
就拿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来说吧,一些 烟鬼 家长不顾孩子的身体健康,不论出门还是在家里,不停地抽烟,结果发现,才十岁多一点的小孩居然背着家人,偷偷地抽烟了,真令人哭笑不得。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难免会有一些西方资本主义世界腐朽的东西趁虚而人。而我们青少年又没有老一辈的经验和成熟,缺乏鉴别能力,很容易受腐蚀和影响。金钱万能、贪图享乐、利己主义等种种消极腐朽思想在不少人头脑中膨胀就是明显的例子。我们一定要端正思想,严格要求自己。近墨者黑。我们说:墨还是不近为好!
解剖:本文为论证 近墨者黑 这一中心论点,就使用了并列论证法。即并列地摆出两个原因或理由作为分论点。一个是 人作为高等动物,具有很强的模仿能力 ,一个是 人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外界的影响 ,并对它们分别作了论证。这两个理由或分论点,在书写形式上虽有 首先 , 其次 打头,实际上并无先后,主次、轻重之分,完全是 平等 的、并列的,故为并列论证形式。限于小作者的年龄特点,知识和思维水平,他只列举了两项理由作为论据,但大致上把最主要的都说出来了,因而,论证还是充分的,周密的。另外,由于小作者是从 理由 的角度来作并列论证,而 理由 的阐发,近乎揭示事物的本质,故而这一并列论证,又带上了一定深度,这一点也是应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