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街初中作文600字
街道,随处可见,却总有一条令我们记忆深刻。下面是相关的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街那头,是经常去的图书馆,还有十六中.借还书的缘故,以及闲暇中去散步.我曾无数次流连于那条街.
街两边是庞大的树木,也许有过半百年了,浓密而又厚重的叶被严严实实地遮盖了街上方那一小片晴朗的天空,形成了一帘苍翠的屏障.刺眼的阳光过滤下来也变得温和.
街靠左,有五六家宠物店,不能称其为店的,只不过是大大小小的摊子.我常常将手伸进铁笼中,抚摩着小狗的头,逗着它们撒娇地低叫.而在街右边粗壮的树干上,三五只被铁链拴着的大型犬蜷伏在水泥地上,眼眸无神而湿润.刚被拴着的往往会费尽力气地冲着街上的人吠着.不会有人理它的,尽管它如此渴求着,也无济于事.几天后,同样忍受不了冷落,慵懒地伏卧在地上,两耳不闻窗外事般的清闲.其实在它们被宠物店抛弃在街右边时就注定了自生自灭.
我爱留意这街上的鲜事.
一对年轻的情侣在街口忘情拥吻,男孩疼爱地抚去女孩眼角的泪滴,温柔地说:不就一瓶香奈尔吗?等家里给我寄钱马上给你买.女孩笑了,一头钻进了男孩怀里,象只小猫.
迎面走来的是一对老夫妇,老头的脑袋歪在一边,右手抬起不停地颤抖,老妇人搀扶着他,手里纂着手帕,不时地帮老头擦着嘴角流出的口水:老伴啊,孩子们明天就回家了!老头面部抽动一下,夕阳下,他们似乎只有一个影子.
这是很普通的一条街,一边是瞬间,一边是永远!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在我内心深处,总日怀有这份坚定不移的信念。凭着这一份倔强,这一份顽固,这一份不舍,让我对“他”更加的怀念。我的“他”,并不是什么短讯情人,也不是什么一见钟情的男子,而是我的故乡。虽然搬迁已有一段时间,不过那澎湃的情感与十四年的光阴所产生的化学作用,令我牢牢地铭记于心。若,精明能干的女性代表吉隆坡的繁忙;那么,就让一位年老的奶奶代表着我的故乡——虽然年事已高,但却蕴育出耐人寻味的美丽。
走在大街上,亮丽且整齐的商店在我眼前林立。他们仿佛炫耀着色泽鲜艳的粉墙。我不禁打量一番。天呀!真令人那以置信啊!四年了,离开这儿足足四年了。在我记忆当中,这条崭新的商店街,曾经是令人怀念的老街……
曾几何时,这条街的两旁,有着一颗颗的参天大树。一些大树下挂着秋千,我与大伙们常在大树下荡着秋千,嘴里哼着民间小曲……我们的欢笑声甚至传遍了街上的每个角落呢!还有还有,街上会响着“铃铃……铃铃……”的声音,你们猜猜是何方神圣?嘻嘻……对了!就是那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老徐是也!无论风吹雨打,老徐总是骑着他的老铁马,到街上售卖他亲手制作的冰激凌。一支美味可口的冰激凌才那区区五十仙,吸引了不少的顾客,尤其是我们这些家境不好的小瓜,可是他的老顾客呢!有的时候,我们会装一副可怜楚楚的样子,老徐就会仁慈地把冰激凌送给我们吃。可惜,听说他在一年前因车祸而与世长辞了。而我们,则再也吃不到那自制的冰激凌了。即使现在的`冰激凌再怎么各式各样,可在我心中却永远媲美不上老徐的。
“哇!好热哦!哪来的太阳啊?”我开始埋怨后羿为何当初不一箭再射掉那太阳,一了百了。我踏入一间小型杂货店,打算买瓶汽水来解渴,抬头一看——“学忠杂货”。这不是我小时候常溜达至往返的杂货店吗?我这才得知原来刘伯伯已退休,并把店务交给儿子媳妇打理。除了挂在大门中央的八卦镜与那铜制的招牌以外,我钟情的扭蛋机已成了24小时操作的收费净水器了。我走了进去,没人注意到我,因为当时是繁忙时间,刘伯伯的儿子与媳妇各有各忙,汗流浃背。我自己招待自己,从汽水机里拿了瓶可口可乐,到收银机前付钱。甫走出门口,我被一把声音叫住了。那,不正是刘伯伯吗?原来他还认得出我!我被邀进屋里寒暄一番。经过岁月的洗礼,刘伯伯显然老了不少,但依旧老态龙钟。怎么说呢?很简单,他仍是如此凶巴巴,说起话来口沫横飞,好不恐怖!他呀,就是喜欢旧事重提。整天说着与那风靡全球的莊学忠同名可不同命。我们也听腻了!人老了,也罗嗦了。他拼命唠叨我要顾好那向月球表面般凹凸不平的脸孔,否则可就没人要咯。哈哈!这些老掉牙的话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我呀,可能从后背到前皆可以!我却无奈地点头,自知理亏,不敢搏嘴,毕竟“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嘛!
故乡的历史源远流长,先辈们在此扎下了根,也就是我曾念过3年的学校——山打根华小。犹记得从我0五年入学时,木板建造的食堂现在已是一座三楼高的建筑物了。简陋的学校仿佛摇身一变,成了白天鹅。面积宽阔的多媒体大礼堂和仍在筹备中的四楼新校舍……这都是本村村名同心协力创作与发展的结晶。站在周会场地,诚心地望着校旗,我肃然起敬地向母校回敬,当时的心情是多么的激昂自豪。坦白说,眼前的景物是多么地令人感触!我隐约地回想起唱了3年的校歌,当年稚气的我还嫌这首歌老土,哪比得上那些偶像团体的专辑呢?但,跨过国中的门栏,方知小学6年华文教育得来不易!走着走着,校园里的一草一木,一瓦一砖仍深深烙印在我心中。
但在我9岁那年,爸妈离婚了。后来妈妈则改嫁给一名住在吉隆坡的男子,我这“拖油瓶”也跟随着妈妈和那男子到首都继续生活。几年后,妈妈还和那男子生了个女婴,鲜少理会我。而我?我从此也只能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像个外星人,根本无法融入他们那高尚的生活。我宁可随着爸爸到田里耕田,每大清早都可听到狗吠、鸡啼、鸟啾,蝉叫……现在,我只能在房里听着他们的欢笑声,泪水总不争气地留下来,滴在手背上。
至到今年,妈妈拗不过我的苦苦要求,终于答应我回到这条老街来。但,我万万没想到我魂牵梦索的老街竟被无情的发展巨轮给碾平了!诶,如今发展的步伐快得让人喘不过起来,让我失去满怀记忆的老街!离开老街,回到去一个不陌生,却不想长期生活的新居。挥一挥手,昔日的喜怒哀乐,追不回的记忆,犹如尘烟。这是我第一次以“外人”的身份步入山打根,感觉好像少了什么……但肯定的是,由内心而发的归属感常在我心房的某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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