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一声,爸爸关门出去后,我急忙从床底下抽出一本书,一页、两页… …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快乐,但我还是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因为如果被爸爸、妈妈看到了话,轻则“竹笋炒肉丝”,重则一本书就粉身碎骨了。唉,我真是个“乌鸦嘴”。刚一想完,老爸就推门而入。没办法,我只好提前结束“游书之旅”。把书往床底下一推,继续写作业。爸爸看了看,点点头,看上去挺满意的,然后就出去了。
后来,吃晚饭的时候我们一家人边吃边聊天,爸爸很随意把话题引到了看课外书的这个问题上,我心里咯噔一下,偷偷看了下爸爸的眼神,他正好也在看着我,我心虚的把目光闪开,爸爸说:爱看书是好事,是一种很好的习惯,对以后的学习会有很大帮助,所以我们也很愿意给你买书……,但是看课外书也要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说完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我轻轻的点点头。
其实,家里人都知道我偷偷看书这个习惯,也都一直帮助我在改正这个不好的习惯,在一次我过生日那天,爸爸妈妈送给我了一本书做为生日礼物,是一本关于棉花糖故事的书——《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了。这个故事是讲一个小学生珍妮弗从父亲乔纳森给自己讲的一个又一个包括斯坦福大学棉花糖实验的小故事中,有了很大的改变。她不再遇事抱怨,变得更自信,更快乐,更会管理自己。无形中养成了受益一生的好习惯。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告诉我习惯是伴随一生的朋友,你一定要选择那些好习惯来做你的朋友。故事中的棉花糖,代表我们正在面临和将要面临的无数机会和诱惑。我们需要做的是,非常小心谨慎的选择,选择那些能够帮助我们成长的机会,而放弃会把我们引入那些歧途的机会。有些机会在当下看起来很灿烂,但有可能会因为经不起时间的打磨而光芒骤减;有些机会在当下看起来或许会像鹅卵石一样平凡,但日后却能成为璀璨的宝石。
而且,等我们长大后,并不是做什么事情都能够一帆风顺,并不是变成了大人就会懂得如何面对种种诱惑,并不是能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朝着自己方向,自己目标一步一步迈进的人。其实等我们长成大人后,在面对种种诱惑时,还是会举棋不定的。
通过这本书,我从里面领悟出了许多道理:做事,要学会管理自己,不能总是偷偷摸摸的看课外书,当然,丰富自己的阅读量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必须时在完成课内、课外功课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课外阅读。只有合理的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才能有光明正大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的房间有两张床,一张是我的,另一张是我的朋友“阿书”的。我的书朋友们睡在一个大书柜里。每一本书都有他们自己的地方,当然不同的书也有不同的性格知识,每到我需要他们时,他们总会十分开心地告诉我他们肚子里的知识。
我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上厕所总爱看书,有一次我上厕所为了能看书,“阿书’冒着生命危险躲在我的衣服里,怕“阿书’半路会掉下来必须用手夹着书,这样走起路来十分艰难,谁知道我的运气太差了,眼看就要离门一脚,“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妈妈从背后一吼“陈佳慧。”只听见“阿书”惨叫一声坠落地板,头上撞出了个“大包”,我十分怜惜地捡起“阿书”,拍拍他身上的的灰尘,妈妈发怒了:“谁叫你上厕所看书的,老毛病有犯了是不是”?随即我和妈妈唇枪舌战大战三百回合,最终我敌不过妈妈的厉舌败下阵来,眼睁睁地看着妈妈得意地把“阿书”四分五裂,我叹了一口气,把“阿书”的残骸拾了起来,为他找到了一个安息地——垃圾桶。
做人就要像灰太狼一样要有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经过这次教训,我总结经验决定卷土从来。我把“阿书”藏在卫生间的装卫生纸的篓子里,每次想“阿书”了,就若无其事地走进厕所,这一次居然成功了。妈妈没有发现,我安安静静地享受了我与的“阿书”的两人时光,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啊!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外界的干扰,就我和“阿书”。在享受完十几分钟时间的美好时光后,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把他放回原处。至此,我上厕所的时间越来越多,从一天一次到一天两次甚至有时一天三四次,我猜妈妈可能是发现了什么,在我上厕所时才会从门缝里偷窥。终于我的计谋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当妈妈再次要对“阿书”痛下杀手时,我开始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向妈妈述说“阿书”的总总好处,并向妈妈保证我再也不上厕所看书了,这才让“阿书”免于一死,我摸着“阿书”被捏肿的“脸”,心有不甘地把他放回了书柜。
书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好伙伴,小学时每个月都会有一次三分钟演讲,每次我都是介绍我的书朋友。我想起小学时刚刚开始站在讲台上腿发软,不敢开口,到现在我能够落落大方地站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演讲,这都要感谢我的好朋友“阿书”。
我和“阿书”的故事还很长,毕竟路还很长,我和“阿书”的故事也永远也不会落幕。
“呼哧……”伸手在额头上抹了一把并不存在的汗,“终于把所有书拿出来了”。盯着眼前一堆堆的书叹了口气,按照时间顺序把书排列出来。
过了许久,排好次序便趴坐在书的旁边,视线将书扫视了几遍,那里有着我曾经最爱看的书,“站”在最后一个的是昨天才买,还没看呢。抚摸这一本本书,轻轻地,仿佛是易碎的瓷娃娃,它们不单纯是本书,也是我成长的足迹、成长的见证,更是我曾经的“朋友”、以往的回忆。
手停在了一本书皮全黑的书,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在网上买的书,也是第一次出了差错的书,思路似乎回到了买书的那一天,浏览数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这本书,想都没想,直接购买,而后一直十分兴奋,直到两天后书到了,我兴奋地把这本书的外包装撕掉,当外包装完全脱落后,我嘴角抽搐着看着这本长宽与《新华字典》一样,厚度快赶上字典的书,一阵寒战,不过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正文前2页后,我就彻底囧了—完全看不懂。后来听姐姐说这本书至少要到大学才能看懂,随即我郁闷了。
嘴角勾起一丝弧度,手接着在书上移动,这次没动多久就停下了,伸手将这本“特殊”的书抽出了,在这本书的封面,一只闪闪发亮的漂亮大眼睛占据了半个封面,眼睛里有着一个模糊的景象,这本书是唯一一本与其他书不同的书。因为它是一本悬疑小说,其他小说、书籍无非是童话、议论、自传、励志、诗歌、诗集等类,它是“独一无二”的,想当初为了买它,我足足和父亲争论了半个多小时,他是反对我看这种书的,所以我以多种角度列出多种理由,父亲终于妥协了。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不为别的,只因为它是“唯一”,虽不是悬疑小说中写得最好的,但我心里却给它冠上了“最好”的头衔,或许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最后将目光停留在第一本书上,封面是一个黄色的鸭子,有两本,笑着翻开这本“书”,仿佛自己回到了十年前,自己捧着书傻傻的笑,那是第一本书--《安徒生童话》,一个个对我现在来说是比较幼稚的童话,但对当时对我来讲,可是一个个特别精彩的故事。
印象中,我经常抱着它出现在母亲面前,一看见母亲休息了,就小跑到她身边叫她讲故事给我听,我趴在一旁,喝着牛奶,边听故事,那时真是特别幸福呢。
“书还没整好!”随着这一吼声,我从怀念中清醒过来,拍了拍脑袋,才发觉事还没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