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镜子里的我,不禁回忆起了关于自己的往事。
看!那个胖胖的小女孩,穿着粉色的衣服,梳着一头蘑菇头的.那个小女孩便是我,那时我才两岁半。而好动已经成为了我的代名词,我从不放过任何可以活动的时间,总是伸伸胳膊伸伸腿,而我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一天早上,我在院子里散步,看到小姨在跳皮筋。我便跑了过去,没想到一不小心便被皮筋绊倒在地,当小姨惊慌失措地把我扶起来时,看见我满脸是血,额头还磕破了。最后医生在我的额头上缝了几针,留下了一个小疤。
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上小学了。凭借着会弹钢琴这一技能,我在大大小小的钢琴比赛中获奖,拿奖的那一刻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调皮爱动已经不是我的代名词了,我现在起看书了,尤其爱看沈石溪写的书,每看一本,就让我看到了动物母性的光辉和人性的丑陋。
女大十八变,不知道我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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