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非常平凡的人,没多大本事,平时喜欢开点玩笑,大家都说我这是幽默。幽不幽默我不知道,除了一米七六的个头之外并无其它过人之处。但这并不妨碍我良好的人缘关系,想当年我的人气与人缘简直非常火暴,一点都不逊色于明星,尤其是女人缘。当年好多女人一见到我就争着想亲我抱我。你们还别不信,母亲说我之所以这么受欢迎主要是长有两个“下巴”,还有我手和脚的关节处都长了摺子,跟一节节莲藕似的。这些人中上至风骚少妇下至无知少女甚至还有一些上年纪的老太婆都对我不怀好意,也不问我愿不愿意上来就亲,直到我“哇”的大吼一声她们才稍微收敛点抱着我轻轻拍并轻声说:“乖!不哭哦”!
后来人缘渐渐少了点,再后来就没人缘了,人气也变成气人了。我“非常热情”的跟左邻右舍帮了点忙他们不但不感激还经常跟我父母告状,说我给他们帮了一些倒忙。看我人缘都到什么程度了,这些都不算什么,令我想不通的是竟然连鸡狗都不高兴见到我。但尽管这样我却一点也不介意,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它们。拿着棍子整天在后面追它们,一直追得它们飞的飞跳的跳。但追了好几年它们也没喜欢上我,唉!我想它们是不可能会喜欢我的了。于是我想我不能老把时间浪费在追它们上面。我得懂事了,得帮父母分担些责任了,比如帮他们读书呀什么的。尽管他们骗我说这是在帮我自己读书。可他们自己为什么不读,还骗我说将来考上大学了可以过上好的日子,还可以找个漂亮MM,哼!我才不稀罕呢,漂亮MM有什么了不起我可没放在眼里。还没有跟伙伴们在地上玩弹珠好玩呢。直到很久以后才发现原来玩弹珠确实不如追漂亮MM那么好玩。当然这是后话。眼下我得先帮父母把书读好,几年下来后我发现原来读书还真的蛮好玩。尤其是给同桌和其它的女同学扔纸条,既新鲜又刺激。
可我的诚心却没得到多少女同学的'回应,甚至有几次遭到白眼与抗议并举报给老师,但我热情依然不减。有一次正和同桌女同学埋头研究纸条内容,被老师揪着耳朵从坐位上请到讲台上跟同学们“分享”经验。跟我一起分享“经验”的还有和我同桌的那位女同学。到底是女生胆太小,一上去脸红得跟柿子似的。老低着头一声不吭的在那玩她的衣角,我真不明白这衣角有什么好玩的,最后玩着玩着还玩出了眼泪。我可不一样,我头抬得老高,撅着嘴鼓着腮帮一双眼斜看着窗外。一直坚持到下课铃响了也没肯跟同学们分享成功“经验”。
打那以后那女同学见我跟见了鬼似的,别说再跟我“研究”纸条了,连跟我说话都不敢了。我有这么可怕吗?真是!
考试了,有好多同学都领了奖状,评了“三好学生”。我也还不算差,我也被评了个“三坏学生”,其实也就一字之差,有什么关系呢。最让我想不通的是回家被老爸给K了顿。隔壁的朱胖子考了个“鸭蛋”他父亲都没K他,我明明已经及格了还挨K。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顿K多重要,因为经过这顿K后我被扶正了,将“三坏学生”变成“三好学生”了。
后来又过了几年我懂事了,真的懂事了。我就想不通一些同学明明家里条件并不好却还要到上海北京这些大城市去读书,而且一读还得读四年。害得父母们到处借钱供他(她)们读书。真是一点都不孝。这些父母也真奇怪借钱供这些“不孝”子孙读书竟然还喜笑颜开。我可不能这样,我得孝顺,帮父母省钱。我就不去这么远的地方上学。而且干脆最后连书都不读了,多省点钱。可父母并不领情,一个劲失望的摇头……
后来就参加工作了,所谓的参加工作就是帮父母到田间地头干些杂活。那时还是农村户口还没转非呢,那活累不说简直跟读书没法相比。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锄头比笔重多了,但为时已晚。
晚上闲时也会和一帮像我一样读书不争气的哥们一道游荡在马路上,扯着嗓子对着马路上过往的姑娘们大声唱着“我曾经问过不休,你何时跟我走”的伤感情歌。希望姑娘们能感动得回报个温柔的笑容,这个时候姑娘们通常会送我们一句非常温柔的话:“神经病”,然后再免费赠送一个白眼。但我们就像是一群处在青春期的公牛,依然扯着公牛般的嗓子唱得昏天黑地……。
直到不久后的一天,一个可爱的姑娘走进了我的视野。我才知道原来灵魂是怎么出窍的。但偏偏这个时候却没了在马路上扯着公牛般嗓子喊唱的胆量了,不敢对着姑娘表白,一直到姑娘去了广州才捶胸顿足的后悔没跟姑娘表白。当时我想如果再有机会我一定不会再让自己捶胸顿足了。这个机会直到几年后才出现,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武汉打拼。事业受了点挫折刚回到家乡。当我再次遇见她的时候我想我是再当一次狗熊呢还是当一回英雄。整整想了几天我终于决定做英雄了。
面对我迟来的表白,姑娘当时好像似乎没有思想准备。好朋友突然要转换成女朋友这个角色对她来说似乎有点仓促。但对我来说却是十分漫长了。最后终于在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政策攻心”下姑娘缴械投降了。
初入爱河的我才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让人心动神怡的河,我想即使淹死在这样的河里我也愿意,好温暖,好温馨,好惬意呵……
可好景不长,梦还没醒的我还真差点在这条河里淹死了。女友再次到广州去说要我跟她一起去由于我当时身份证丢了还是什么原因结果没去成,就这样姑娘再次在我的视野里消失了。而且消失得那么干脆,再次得到消息的时候她已经是别人的新娘了……
还好,命大的我终于没被淹死,但淹得半死不活了。我不得不面对现实。原来这河看似很美,但不小心它一样会要人命。这之后我不大相信爱情这东西了,爱情这东西可能是属于有钱人跟无聊人的玩意。我资本太少,玩不起。
马路上公牛般的声音依然唱得昏天黑地,只是其中少了我的声音。我觉得我应该静下心里修行,于是跟象棋结下了不解之缘。整天杀得昏天黑地的我从来没想过会在这上面杀出个老婆来的,跟我整天调兵遣将的棋友的老婆突然有天跟我说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当时下得正酣的我低着头“嗯”了一下,没想到第二天她真的把她的同事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婆带来了。
从此我的命运开始发生了变化,如果当初知道会发生后面的这个变化,打死我也不会去下棋了。唉!造化弄人啦。你们看,本来婚前我只洗一个人的衣服,有时候还母亲帮我洗。饭也是母亲做好。虽没什么山珍海味倒也过得自在。可婚后再看,我不但要自己洗衣服,还得多洗一个人的衣服。碗也是,以前本来饭吃过后碗一推就自由了。可现在不但洗衣服还得洗碗,更令我受不了的是没过多久竟然突然莫明其妙的多出了一个人来。这个人可不更不得了啦!不但一天到晚要我洗万国旗还跟我吹胡子瞪眼,稍不如意就大吵大闹。
后来这个家伙竟然管我叫爸,我战战兢兢的应着。唉!我那是他爸呀,看着满屋子被他扔得乱七八糟的玩具我真想叫他“爸”。
不过现在我不想叫他“爸”了,从我的剃须刀被他拆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我想管他叫“祖宗”。
写到这我都不想再往下写了,因为我与这个“祖宗”之间的故事才刚刚开始。我的自传就暂且写到这吧,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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