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军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1-08-31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规范国防教育,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继续搞好军训工作并使之制度化”。为了落实决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加强组织纪律性,培养生活自理能力。我校决定组织初、高一年级全体学生开展军事成长营和军训活动。

  教育部规定“设置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我校把学生军训活动作为“社会实践课”的主要内容,根据学生在军训中的表现得分,作为“社会实践课”成绩,并作为初、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指标,记入学生档案。

  一、军训活动时间:

  xx月xx日——xx月xx日

  xx月xx日上午6:50到校集合,7:00出发前往军训基地。

  xx月xx日下午13:30回到学校。

  二、必备用具:

  餐具、洗漱用品、水杯;换洗内衣、秋衣秋裤、毛衣;皮带一条,拖鞋一双,软底运动鞋一双;枕巾一条;常用药品;笔记本、笔。

  三、要求:

  1、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积极支持鼓励孩子自觉接受艰苦磨练,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

  2、家长在出发前要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要求子女必须服从老师、教官的管理及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未经教官及班主任同意不擅自离开军训场地,认真遵守训练基地的要求。

  3、教育子女自己的事自己做,做到不挑食、不浪费、爱惜粮食,特别是军训期间运动量大,注意遵守营队的用餐、休息时间,养成勤劳、自立的好习惯。

  4、军训期间,谢绝家长探视,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

  5、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不打架,不骂人,不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爱护基地设施,损坏自负赔偿。

  6、营员严禁带刀具、打火机等危险物品,严禁携带大量现金、照相机、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

  7、军训前,男生要求理短发,不合格者将在军训基地集中理发;女生不允许头发披散,不烫发,不染发。

  8、特别提示:近期请家长带学生到医院进行体检,患有传染病,心肺功能不全或其它疾病等不适宜参加军训的,xx月xx日前凭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可不参加军训(未参加军训的学生,将在正常工作日安排一周社会实践活动)。

  xx市第x中学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