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执法支队致招商业主的一封信

时间:2021-08-31

各位业主:

  您所在的招商场地区是市区人流、车流最为密集的区域,由于大部分业主存在出店经营及车辆随意停放行为,造成招商场周边道路秩序混乱,消防通道堵塞,不仅为你们的出行带来了困难,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也不符合市区目前的创卫要求,我们希望您能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经营和交通出行秩序。为此,我们就招商场周边的交通管理要求告知如下:

  一、禁止出店经营。

  所有经营户均不得占用车行道、人行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二、机动车通行及停放。

  1.海龙路(后关路至黄海路)实行由南向北单向通行,海龙路(毓龙路至后关路)实行双向通行;后关路(开放大道至顺洋巷)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后关路(顺洋巷以西)双向通行;顺洋巷(黄海路至后关路)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通洋路(开放大道至海龙路)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小型客车在上述道路严禁停放(停车泊位除外),如需临时停车,须靠近右侧路牙,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

  2.海龙路(黄海路至后关路)以东,黄海路(开放大道至海龙路)以南,开放大道(黄海路至后关路)以西,后关路(开放大道至海龙路)以北范围内(均不含上述道路),早7时至晚7时禁止客车、货车驶入,2吨以下物流货车须在辖区交警大队和招商场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物流场地停放。

  三、非机动车停放。

  所有经营业主的货运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人力自行车必须停放至招商场内部规划的指定停车区域,不得在门前道路上随意停放。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究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真诚的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