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个题目,你们也许会感到奇怪吧,哪有自己不喜欢自己的?何况我喜欢自己还有充分的理由:我长得蛮帅,知识面广,人缘也好,活泼开朗,能说会道……
我知识面广,这可是全班公认的。记得有一次,老师提出一个问题:“斯巴达克是个什么样的人?”全班鸦雀无声,只有我举手,老师让我回答。我一口气说了几分钟,把我对斯巴达克的全部了解说了出来。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我满意地坐下了。从此,我成了班上的高级“知识分子”。
我的成绩优秀,特别是数学。我是班上的数学“五虎上将”之一,而且在市“希望杯”数学竞赛中多次获奖。我取得了好成绩从不骄傲,偶尔考差了也不灰心,不影响我的情绪。
我人缘好,这也是全班公认的。班上百分之九十的同学都是我的好朋友,每年一次的野炊,想同我“合伙”的同学特别多,所以每次我这个组总是个“大家庭”。我平常不爱和同学闹矛盾,别人逗我,我一般都不会计较。如果玩笑开得过分了,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也会“动手动脚”,但遇上“野蛮”的同学,我会“好汉不吃眼前亏”,打不过,就“撤退”。
我能说会道,在一次“学英语有没有用”的辩论会上,独领风骚,为反方获胜立下了赫赫战功,击败了原来占有绝对优势的正方,还被评为“最佳辩手”。
我的优点多得很,当然也有缺点。不过爸爸妈妈爱我,老师同学都喜欢我,我哪有不爱自己的理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