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300字

时间:2021-08-3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秦琼传》。小说主要讲了隋朝末年,皇帝昏庸无道,瓦岗寨众义士揭竿而起,辅佐李世民打江山,以求国泰民安的故事。

  且不说其中跌宕起伏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单说英雄们的武艺都足以引人入胜。

  故事中的瓦岗寨英雄都是武艺高强,行侠仗义的结义兄弟。他们各有各的绝招,各有各的独门武器。老二秦琼,骑的是忽雷驳马,用的是四棱金装锏,双锏使得是出神入化,智勇双全,无人能敌;老四人称“混世魔王”程咬金,用的是一双板斧,虽仅有三招,却有万夫不当之勇;老八罗成,胯下是闪电白龙驹,臂力过人,使得是五钩神飞枪,更是神勇。总之瓦岗寨兄弟个个都是好汉!

  我也曾幻想着,有朝一日也练成像他们那样的功夫,仗义执言,扶弱济困,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那该多给力!

  后来我明白了,高强的武艺不是一天练就的,是经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勤学苦练才练成的。如果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持之以恒的毅力,没有程门立雪的虔诚,没有虚心求教的谦逊,恐怕很难练就一身本领。练功是这样,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还是那幅对联说得好: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