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书狂作文600字(3)

时间:2021-08-31

我为书狂作文600字8

  书,是那寒冷冬日里的一缕温暖的阳光;书,是那炎炎夏日里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醇美的香茗,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至高无上的宝座。我为书狂。

  记得有一次,我得到一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中精彩的故事令我流连忘返。我十分好奇鲁滨逊是怎样一个人在孤岛上生存了数十年的。于是,我一头扎进书里。从早到晚,连妈妈三番五次叫我吃饭也没听见,这下子她生气了,威胁我,如果我不吃饭,就再也别看书。为了我的宝贝书,我只能暂时敷衍她一下,答应了她的要求。小不忍则乱大谋嘛!那就仅有另寻他法了。啊!我脑袋里灵光一现:既然白天不能看就仅有晚上了。于是,晚上我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继续在书中遨游,以至于在睡梦中还与鲁滨逊相会。

  我曾为了读书废寝忘食,也曾为了读书于过不少傻事,而令我至今难忘的是一次发生在我身上的“窃读事件”

  大概是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学习了课文《窃读记》,我在为文中故事吸引的同时,也被主人公的聪明深深折服。于是尚未明白事理的我也来了一次“窃读行动”。

  我跑到一家书店,瞅准了我最爱的《史前礼貌》随手一抽,捧着它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边看还一边啃着手指。看到关于恐龙灭绝原因的部分时,突然有一只大手揪住我的衣领,实实在在地吓了我一跳。待我抬头时,只看到一黑脸大汉,狠狠瞪着那一双铜铃般的眼睛。原先是店长。

  这“黑脸大汉”厉声斥责我:“你到底买不买书?不买就别扰人做生意!”我被这声音吓懵了,两腿发软,手也不停地颤抖,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儿。那店主大概是看我这个小女孩,快哭出来了,怕我吓跑他的顾客,便不耐烦地朝我摆摆手,继续招呼客人去了。我则继续如痴如醉地在书店度过了一整天,那些不愉快早早地被我抛在了“爪哇国”。

  书,你是我人生中最完美的教师!

  “书!”我大吼,“我决定为你而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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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空就栽在书海中出不来?不用怀疑,我就是这样的。

  前不久,我看上一个精致的饭盒,要老爸给我买一个。起初他并不同意,在我再三纠缠下,老爸不耐烦了,说:“从现在开始,看完100本书再来向我要。”此后的一个月多,我沉在书海里不能自拔,除了上课和睡觉,其他时间都钻在书中狂看,包括吃饭时间。现在想来,我很庆幸自己没把饭塞到鼻孔里。一个月又二十三天,我如愿拿到了“战利品”——粉红色精美的饭盒——感谢这段时间与我共痴狂的书籍宝贝们!

  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不解之缘。每天晚上,妈妈都会给我讲睡前故事。先是绘本:《爷爷一定有办法》《歪歪兔》《鼠小弟》……说来奇怪,那时我虽不识字,但妈妈给我说一遍,我就能复述下来,八九不离十。慢慢地,妈妈开始讲寓言故事、童话,从此,田螺姑娘、拇指姑娘、白雪公主陪伴我入眠。

  等长大了些,我会认一些字了,就开始自己读书。我尤其关注书中那些幽默的语言,常常“搬运”过来逗同学们笑。就因为这,我成了班级里的“开心果”。

  呜呜,爱上阅读后,我最讨厌听到的一句话是“开饭了”,这哪是叫开饭啊,老爸总喜欢用他那祈使的语气命令我:“开饭了,放下你的书,过来!”

  生活中,书就是我的宝贝。如果别人毁坏了我的书,我的身体就会发烫,就像有火在我身上燃烧一般难受。当然,我要申明一点的是,平时我并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但对书,我是视若珍宝的。

  我经常要妈妈买书,妈妈开玩笑说,她的小金库被我掏空了。为了节省,现在,我就去图书馆借书,每一次都扛个几十本回来看个够。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了不起的作家,快乐的作家。因此我要多看书,多写作。不瞒您说,我已经开始写小说了,同学们成了我第一批读者,他们看后都说“挺好看的”,我还要加油!

  书让人快乐,书让人陶醉,书让人着迷,我很享受与书相伴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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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读书,没有理由。手捧一本,走到哪儿读到哪儿,是我梦想。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是我的座右铭,无论是什么书我都喜欢.

  我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喜欢读书的呢?我自己也不知道。可是,书就是我的朋友,我一天都不能少了它,早上起床读它,中午放学读它,晚上睡觉之前也要读它,睡觉时它总要陪伴在我身边,犹如人与水的关系一样,它和我是密不可分。

  就算作业本上粘上很多污渍我也一概不管,但如果宝贝书上只要沾上一点污渍我便会大发雷霆,当然如果谁把我的书藏了起来或者是弄丢了,我就会火气大增。记得有一次,我堂妹把我最近正在读的一本心爱的书撕坏了一个角,我火冒三丈,噼里啪啦地教训了她一顿,一直到她哭了为止。之后,妈妈把我数落了一番,说我不大度,而我却理直气壮的回了她一句:“明明是她先撕我的书的我才教训她的!哼!”我对毁我书的人毫不留情。

  每周,我最想去的地方是书店,最想见到的是书,最想知道的是什么什么又出新书了吗。到书店,其他一系列的问题就都解决了,我最喜欢书了!去书店,我喜欢的书一定会要买,但往往我喜欢的书总是买不到!有一次,妈妈答应我去书店的,可是,爸爸却要带我们去什么地方玩,妈妈就食言了!我大闹一场之后,还是没斗过她,只好乖乖上车,去那个地方玩,可对我来说这段没有书的时间非常难熬。结果在车上度过了一上午,车上也充满了我的抱怨就是嘛,周末不去书店去哪?如果有人阻止我去书店我也会大发雷霆。

  不只是读书时光快乐,我也收获到了许多知识。比如说歇后语啦、成语啦、名言警句啦、谚语啦??好多好多!我非常喜欢历史书,我最喜欢武则天那段历史,遇到好玩、好看的历史书我也会争先恐后的买完全套。

  用两个字来形容我:书虫!反正爱读书又不是坏事,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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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我是它忠渝不二的狂热者!

  书,我的至爱!书,我动力的泉源!

  书呀,我是不惜一切代价去吸收它的营养。是下课看,上课看,做眼保健操看,就连睡觉也看。真是达到了痴迷狂热的程度。我还去做了一个检查,医生说:“书已入其骨九点九分,病入膏肓,若干年之后必成大器”。

  对于偷看书,我已练成独门绝技,令人难以捉摸。

  瞧:老师又在讲今天的课堂作业了,此时正为偷看书的好时机!因为作业本比书大一些,所以可以来一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将作业本放在书上将作业本往下移,露出书的一小部分,一直看个五六行左右,就得把课外书打入“十八层地狱”了——趁老师不注意将书放在膝盖上,间接性看书。看几个字看会儿黑板,看到只剩下最后几行了,又趁老师不注意,将课外书升上“太空”——桌上,用作业本挡住,再把那几行看完。

  这两种“窃读法”不断地交替,取长补短,从三年级到六年级从未失手过。当然,前提是一定要掌握好老师讲的知识点。

  不仅在课上看,连就寝室时书也不离身,为了能成功将书护送到寝室,我来了个“金屋藏娇”。把书藏在衣服里,不巧的是,周博涛在下楼的时候撞到了我,碰到了藏在衣服里的书,他笑着说道:“呀,智妈妈,怀孕几个月啦!嗯,应该有三四个月了,呀,咋硬邦邦的,方方正正的,生出来的时候是不是一本书呀!”我也不好作声,羞得我脸一阵红,一阵紫的。

  到了床上,周博涛就轻声问:“智妈,生了吗?叫啥名儿?”我听出了他想说什么。只好说:生了,叫《小学语文资料包》。他又说:“咋跟我儿子一个名儿呢?”啥时生的呀!“我强忍住笑声,昨天生的”。我俩偷偷地笑了起来。

  我们俩硬是借着外边的光,一口气背了两三页诗才睡。

  我也不想这样,可已经病入膏肓,有什么药可以治我的看书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