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鹿泉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时间:2021-08-31

2015河北省鹿泉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一、征集单位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

  协办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日期

  2015年9月7日-10月31日

  三、征集范围

  鹿泉辖区内旅游节庆活动、历史人文、自然风光、星级宾馆等旅游资源,新创作的能体现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作品均在参赛范围内。

  四、作品要求

  作品需提交JPEG电子照片一张,不低于1800万像素,不低于5兆,纸质照片一张,规格为12英寸;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时间、地点;每位作者限投3幅作品。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00名:奖金100元

  六、评选办法

  征稿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七、法律保护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不再支付稿酬,在部分用途中将标注作者姓名。

  2、所有参加活动的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作者应保证报送的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作者应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3、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为先后次序)。

  4、对于获奖的作品,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在赛后使用中,有对其创作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请自留底稿,原则上不退稿。

  6、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

  投稿地址 1、纸质作品:请寄送至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220室(旅游宣传推介科),邮编050200。 2、电子作品:请上传至lqtour@163.com。 3、咨询电话:0311-8201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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