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尊敬的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某个月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即将临产,现需请产假,具体时间为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请准予批准为盼!
请假人:某某某
xx-xx年xx月xx日
因本人临近生育,目前妊娠已满七个月(预产期为XXXX年X月X日),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且上下班路途劳累,根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孕28周以上可申请产前假。鉴于上述情况,故申请自XXXX年X月X日起休产前假,望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XXX× ×年×月×日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 × 月 × 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
特请求休产假 × 个月 ( 从 XXX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 ) 。恳请领导
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此致!
申请人:
XXX
xxx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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