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5)

时间:2021-08-31

  我的偶像作文19

  她,短短的头发,白白的皮肤,高高的鼻梁上挂着一副蓝紫色的眼镜,还有一张迷人的樱桃小嘴,粉红粉红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涂了口红,她就是黄雨霏。

  开学那天看见她时,她正静静地坐在我后面,那副蓝紫色的眼镜和樱桃小嘴最为突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没有想到的是,在安排位置时,她就坐在我的前面,让我觉得我和她真是有缘呀!

  有一次,我英语默写错了很多,好多都不会订正,但黄雨霏默了100分。我想让她教教我,她那粉红的唇微微一抿,爽快的答应了。有时,她给我讲难题,讲了几遍我都听不懂,但她还是耐心地教导我。她的声音很甜,粉唇总是微微上翘,那微笑的样子让人感觉很是亲切。当我终于明白了题目的意思,她总会温柔地向我笑,那粉唇就会绽开一朵美丽的花,我觉得有一股暖流涌进了我的心头,她真善良、耐心、乐于助人呀!

  在语文课上呢,只要老师提出问题,她总是积极思考,第一个举手发言,别看她嘴巴小小的,个子矮矮的,其实能说会道得很,我看,差不多整个课堂气氛都是她激发出来的,真是一个‘假小子’,活泼开朗,让人佩服。让我不禁想给她点个赞,向她学习!

  在合唱比赛前,我们要排队形,她的眼镜衬托出了她的白皮肤,而白白的皮肤上又衬托出了那粉红色的樱桃小嘴,她当仁不让站在了第一排。在合唱比赛前,我们要化妆,但她的白皮肤和粉唇让许多阿姨都认为她涂过粉和口红了,她尴尬地说:“阿姨,我什么都没有涂呢!”阿姨才回过神来,边涂边说:“你的皮肤好白呀!”说得她很不好意思。最后才谦虚地说了一句:“没有你说的这么白啦!”而我在一旁也十分羡慕,因为我的皮肤比较黑,如果我也有这样的白皮肤该多好!

  她,黄雨霏就是我的偶像,不仅成绩好,长得好看,刻苦认真,更重要的是,她有乐于助人、心地善良、自信的品质。

  我的偶像作文20

  很多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周杰伦。大部分都很熟悉他,我为什么崇拜他?可能有很多人都是因为他那小小的眼睛,独特的声音,其实在他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又着很多心酸的故事。

  周杰伦出生在台北市的普通家庭,14岁时父母离婚了,他变得很内向,从3岁是周杰伦就开始练琴,要求的非常严格,但他没有动过;离开音乐的念头。

  但是,在他高中毕业后,却一直找不到工作,只能应聘在餐馆当服务员,音乐救了他,给他带来了幸运,在台湾的偶像争选节目中·,吴宗筅决定给他一个机会·,给他10间写出50首歌,就挑出10首出唱片。周杰伦非常兴奋,接下来的10天,周杰伦一直在房间里,累了就在角落打个盹,饿了就吃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挣扎,他几乎是一首连着一首地创作,就这样,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每一首都工工整整。就这样。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制作出来了,一发行便一鸣惊人,一夜之间,华语歌坛几乎被周杰伦的歌声统治了。

  明星梦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只要你肯努力,就也可以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偶像。就像周杰伦唱的《蜗牛》,一步一步往上爬就能够到达顶峰!

  我的偶像作文21

  青春应该怎样度过?有的如同烈火,永远照耀别人。有的却像荧光,甚至照不亮自己!不同的生活理想,不同的生活态度,决定一个人在战斗中的位置。

  犹记往日,在一次综艺中,一个身影撞入我眼眸,乱了芳华,他便是人气偶像———易烊千玺。后面的日子中,他常常浮现在我脑海,不引自来,挥之不去。

  他的出现,如一湖平静的潭水被一块小石子引出波澜,扰乱了我的生活。每当上课时,老师的讲台与我的身畔如同两个世界,心中想看着易烊千玺,嘴角总会画着炫丽的弧线,“幸福”的代价便是被老师“奖励”。但尽管如此,心中依旧欢乐。每每下课,我总会拉着朋友们一齐讨论自己的偶像,那时的我,眼神总带着光翼,嘴角不曾下落,在说的同时,双手在空中挥舞,不亦乐乎,心中如蜜糖。

  慢慢地,我的生活似乎黯然失色,唯有易烊千玺,是黑暗中的灯盏,是劳累后的清茶。

  这种颓然的生活一直持续到那天,那改变我人生的一天。

  我走在校园小道上,抬望天空,蒙蒙灰暗,俯视花儿,了无生机。一切的一切,似乎充满担惊受怕的恐惧——这次考试,我前所未有的,降到了三十八名。在沉重的步伐下,我回到家。

  进门,出乎意料,我并没有接收父母的责骂,他们淡淡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如同深受打击,只剩失望,那眼神刺痛了我的心房柔软处。只闻得爸爸说:“你好好想想吧。”听罢,我的泪珠不由已控,急急滑落。这一刻,我回想起我这段时间,自己的堕落,如一个折断翅膀的堕落天使,自己却安得其乐。慢慢的,我意识到,有一个乱我流年的身影在缓缓离开。

  猛发觉,时间都去哪儿了,时间易逝,青春易老,我心伤悲。

  我的偶像作文22

  几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对于零零后的年轻人,舞台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帅气或靓丽的脸庞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卫的装束成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为成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样的有号召力,让身边的这些人义无反顾地追随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亲。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父亲便不在我的身边,但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消失过他的影子。父亲在外打工,支撑着我们这一个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却从来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见到父亲,总会感觉他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老了几岁,头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白发。这是我见过的最“老气”的父亲,四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样子,都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初中时送父亲去车站。车站离家很远,大约有十几里路,每次离家之前,父亲都是拒绝让我送的,因为父亲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让我跟着受累。他总是说,你要是去了,还得自己打车回来,还不如省下那钱买支钢笔……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在那段去车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亲走一程。

  父亲终究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勉强答应了我一次。

  凌晨四点钟,天还是黑的,为了赶车,必须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亲的后面,看着父亲背着大包小包吃力地走着,想去帮他扛一个,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不累。”父亲的话刚说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是委屈?是内疚?是难过?连自己都说不清楚。

  就这样一前一后悄悄地赶路,大约走出五六里,我渐渐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父亲停下来,转过身,问我要不要休息,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终于到了一家早餐店,父亲为我买了肉饼和鸡蛋,自己却啃一块从家里带来的干饼。我终于没有忍住,不争气的眼泪落到了手里的肉饼上。

  偶像车站上,父亲和我挥手告别,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父亲给我打车回家的10元钱揣进了兜里。我要沿着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会迷路的,那条回家的路上,有父亲清晰的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