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我的偶像作文
对于偶像,大家是如何了解的?是明星?还是直接喜欢的作家或者崇拜的人物?
比尔.盖茨曾说:“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草原里的小草就像普通人一样千篇一律,没有创新。而高大像树却不同,它高大挺拔,好似那些名人一样,有各自的创造,有各自的才干。
比尔.盖茨连续13年成为世界首富,是什么让他有了这么大的成就呢?是他那热爱创新、酷爱学习的与众不同的精神。小时候他非常爱看书,经常跑到父亲的书房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他看的书可不是普通的书,而是那些名人传记。父亲见他这么爱看书,就常常给他买很多书,他在自己的书房做了一个大大的书柜,把书分类放好在书架上,平均每周要看好十几本书。一天,他的朋友来家做客,他们看到这么多的书,都很惊讶,问:“你怎么看这么多书呀,做个普通人不是很好吗?”他回答到:“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
凭着这股劲,比尔.盖茨成功了。他的经历深深地触动了我,他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他自己一手努力创造的,人只要肯奋斗,投入到其中,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我们每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能力,但要让自己的能力能统统发挥出来,就要有比尔.盖茨那肯于钻研、忘我学习的精神。我想我也要做一棵高大的橡树,向我的偶像学习,第一步从学业开始,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专心钻研学习,在学习上取得好的成绩。
他,年少时父母双亡,家道贫寒,却刻苦读书,熟演兵法,怀安邦定国之抱负。苦于生计无着,于不得已时,在熟人家里吃口闲饭,有时也到淮水边上钓鱼换钱,屡屡遭到周围人的歧视和冷遇。有一次,一群恶少当众羞辱他,并对他说:“你虽然长得又高又大,喜欢带刀佩剑,其实你胆子小的很,有本事的话,你敢用你的佩剑来刺我吗?如果不敢,就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他自知形单影只,硬拼肯定吃亏。于是,当着许多围观人的.面,从那个屠夫的裤裆下钻了过去。史书上称“胯下之辱”。
有一回,汉高祖刘邦在闲谈中,与他议论朝中将领的军事才能,到后来,刘邦问他:“你看我能指挥多少军队呢?”他说:“陛下您最多能指挥十万人。”刘邦又问:“那么你能带多少兵呢?”他说:“我带兵越多越好(多多益善)。”后有谚语——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他就是韩信,一个能忍胯下之辱,却又自信高傲,他立志勤奋刻苦,最后学识渊博,成为一个不为生活所累的坚强好男儿。
他的身上既有知恩图报的善良,也有有仇必报的狭隘;既有横扫千军如卷席的英雄才略,也有居功自傲、利令智昏的市井之气。这种英雄才气与市井气的二律背反是其人格的突出点。他的自信使我钦佩,使我知道做任何事只要有自信,有信心去做,不管最终能否成功,最起码我试过了,我不后悔,而不是在犹豫间错过了机会,留有遗憾,对自己失去信心,从而觉得自己不中用,对任何事都说“我不行”、“我做不到”等一些泄气的话。
自信让我懂得,万事只要迈出第一步,就有机会和信心迈出第二步,第三步。而自信就是那迈出第一步的底线。
他是照亮我生命的明灯,是指引我前进的导航标,他的自信,时时激励着我,让我的生活更加光辉灿烂。
他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轻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却不为世人所识,投奔越国后,帮助越王勾践灭掉吴国,留下一世英名,弃官从商依然获得巨大成功,他,就是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范蠡。
崇拜他是因为他能为了志向忍辱负重,事业成功后不居功自傲。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劝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吴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范蠡辅佐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灭吴雪耻,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他用自己的雄才大略,帮助越王勾践成就一番霸业,使一个国家的命运从此改变。可谓功高盖世,但他不居功自傲,“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隐姓埋名、泛舟五湖。留下了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说尽了当时社会制度的缺憾。功成名就后弃官经商,开创另一番成功,成为了名震四方的商人。
范蠡离开越国后,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想请他来齐国做官,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成为我国儒商之鼻祖。
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靠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受到一国之君的肯定,白手起家,再次靠经商成就自己,这简直是一个奇迹,这样的人难道不能被称作经商的楷模吗?这也是他令我崇拜的一个原因。
崇拜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从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金子放在何处都会发光。范蠡以自己的才干和谋略,建功立业,叱咤商海,就像一块金子,处处发出熠熠光芒。在越国,他受越王勾践器用;在齐国,他受齐王的赏识;在陶时,他成为了财神。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只要自己有真才实学,总有一天自己会有出头的机会,不要总以为自己怀才不遇,不要总感叹“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因为只要是一块金子,即使埋没在沙漠中,也会放射出无限的光芒来证明自己,照亮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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