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喜可贺,我和妈妈签“合同”了!你们一定觉得很奇怪吧:母亲是自己的家人,怎么可能会与她签什么“合同”呢?又有什么可喜可贺的呢?我想你要是看了“合同”的内容,就会真相大白咯!
还是先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合同”的三条主要内容吧:
1。未经本人允许,妈妈不许偷看本人的信件,也无权偷听本人的电话;
2。妈妈允许本人跟男同学交往;
3。本人要保证在中学期间认认真真地学习,妈妈也保证不再对本人唠唠叨叨个不停。
妈妈看了第一条后说太绝对了,便加了个附加条件———————特殊情况下除外。尽管如此,我还是比较开心。
看到这,我想大家都可能会明白一些吧。
对,就是因为平常家中的一些小事,才导致这个合同的诞生———————
看,这不是:“呀,我说女儿啊,今天又是谁给你来信了。男的还是女的?我可跟你说,你在中学阶段可不准搞些乱七八糟的早恋,早恋是有害的!你要是这样的话,你还怎么对得起我和你爸?……。。”瞧,我都插不上半句话,妈妈的政治大帽子都扣到我头上了。哎,不就是我刚转学过来,以前一起玩的老同学来了几封信问候一下,值得那么大惊小怪吗?再说了,我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就算别人不知道,难道连妈妈你都不知道、不了解吗?
这还是比较轻的呢,要是有人打电话过来找我,妈妈就会从一个温柔和蔼的人马上变得严肃起来,眉毛也立马皱了起来,轻悄悄的走到我的身旁,伸长这脖子,把耳朵竖起来听着,恨不得把电话抢过来听一听。其实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把?不就是同班同学打电话过来问问作业的事还有聊聊天啊之类的罢了。
最重的一次还是上个星期六,小明和小丽来我家跟我一起写作业。按理说,妈妈应该是开开心心地去拿什么果汁啊水果啊来招待人家的,可是呢,她一看见小明眉毛又再次皱了起来,就这样,两人大眼瞪小眼,好像小明做贼似的,弄得小明十分尴尬。等同学回家后,就来问我那个男生是谁,还唠叨我以后不要跟男生走得太近,给我上了半小时的政治课,你说,我这不是有理,有苦衷都说不清了?
有时候我也想,妈妈之所以这么做还不都是为了我好?可是我总不能接受她的做法,不知道问什么,我反而走上了和妈妈唱台戏的道路上———————有时故意做神神秘秘地拆信,带有警惕性的看信,好像信里有什么秘密不能让人知道似得;有时还顶撞妈妈几句……结果当然是可想而知了。在那段时间里,我和妈妈之间可谓是天天战火连连,时时以唇枪对舌剑的,对于我来说真的是苦不堪言。不过,这个“合同”成为了我的护身符,以后妈妈在也不能动不动就来偷看我的信件;动不动问我稀奇古怪的问题;动不动就对我唠唠叨叨个不停了。怎么说不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喜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