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我突然醒了过来,迷迷糊糊的朝厕所的方向走去。上完了大号,我清醒了一些。偶然间低头一看——身上长满了毛!抬起头来——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也许是梦吧……
又一个地球那美丽并生机勃勃的早晨到来了。身上——棕色的毛!洞(我发现自己在洞里)外——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那不是梦!”我惊叫着跳了起来。洞外也有很多长毛人,但他们纷纷给我让路。难道,我成了……野人部落长!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我还发现,我可以和他们交流。那么说现在可是在公元前X年呀,那时好像还没有火……
事实又一次证明我是对的。他们为我拎来一块块肉(生的)和一石头的水。我渴极了,便喝了一口水。接着像喷泉一样喷了出来,生的!
“算了,大不了拉肚子,那也不至于饿死吧。”我心想。
于是,便囫囵吞枣的吃起了肉。虽说是囫囵吞枣,可我还是只吃了三块,太恶心了(肉上还带着些血)!
这时,一阵风吹了过来,只穿了一件草衣的我冻得直打哆嗦。在这样下去可不行,我会冻死、饿死、渴死的。
“人类必须有火!”我竟说出了普罗米修斯的台词。
我开始搜身,天哪,一个可以打火的东西都没有!突然,我灵光一闪——书上说了,可以钻木取火嘛!我找到两快合适的木头,快速钻了起来。过了大约一个小时,终于——我的手起了个大泡。
看来钻木取火行不通,我大概要死在这儿了!这时,我发现地上有一些黑色的、黏黏的东西,石油!这可是易燃物呀!
真是苍天有眼,旁边还有个玻璃球一样的东东。我让玻璃球把阳光聚集起来,照在油上,不一会儿就烧了起来!有火啦!
我把这个方法教给了人们,让他们学会了吃熟食、喝干净水、驱赶野兽。这时,普罗米修斯满头大汗的拿着火种来了:“啥?有火啦!我晕!!!”
那天晚上,我又突然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
咦,什么东西弄得我痒痒的?——小玻璃球……